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核能火力發電工程處南部施工處
電子郵件信箱
u122046@taipower.com.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是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台灣電力公司核能火力發電工程處南部施工處供應組(地址:高雄市永安區興達路6號)
付款方式
免費(自備隨身碟於上班時間至本單位供應組下載)
開標地點
台灣電力公司核能火力發電工程處南部施工處開標室(地址:高雄市永安區興達路6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台灣電力公司核能火力發電工程處南部施工處供應組(地址:高雄市永安區興達路6號)
履約期限
自南部施工處(以下簡稱甲方)通知承攬廠商(以下簡稱乙方)開工日起30日曆天內(含)完成。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附加說明
一、以上均為含稅金額。各項未稅金額如下:
(一)、採購金額:新台幣201萬元。
(二)、預算金額:新台幣201萬元。
二、本案採總價決標,現場施工說明及細則請洽(07)691-2510#3610 黃振育。
三、開標時投標廠商應到場,如不在場之合格廠商視同放棄優先減價及比減之權利。
四、本案依採購法第48條第二項規定辦理。
五、若開標日及截止日適逢天災停止上班則順延至下一上班日同一時間截標及開標。
★此次公告修正投標須知28(1),更正為「第2次(含以上)招標,並依政府採購法第48條第2項規定...」。
★更正綜合封與招標及投標基本資料表之投標截止時間為2月11日17時。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核能火力發電工程處南部施工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