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核能火力發電工程處南部施工處
電子郵件信箱
u776245@taipower.com.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契約到期後在甲方新約尚未簽訂完成時,乙方應續履行原約各項條款至新約簽訂完成止;惟最長以2個月為限,並不得逾契約總金額10%(不含營業稅)。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核能火力發電工程處南部施工處供應組(地址:828高雄市永安區興達路6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費(自備隨身碟於上班時間至本單位供應組下載)
開標地點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核能火力發電工程處南部施工處開標室(地址:828高雄市永安區興達路6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核能火力發電工程處南部施工處供應組(地址:828高雄市永安區興達路6號)
履約期限
自111年1月1日起至111年12月31日止
廠商資格摘要
一、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其營業項目須登記有"IZ12010人力派遣業"。(此等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二、營業稅繳稅證明: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影本。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影本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影本。投標廠商非營業稅之納稅義務人者,應提上年度所得稅繳稅證明文件影本。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新設立之廠商得於投標文件內敘明其情形,免繳有關所得稅繳稅證明。(暫停營業廠商不得參與投標)
附加說明
一、以上均為含稅金額。
二、本案採購金額(不含稅)為新臺幣1,139萬元,預算金額(不含稅)為新臺幣1,035萬元。
三、本案採總價決標,標案內容說明及細則請洽(07)691-2510#3231吳一葦君。
四、本次更正文件及其部分為:
(一)、附件2「工作契約訂價表」:
1.欄位「勞保、健保、退休提撥金」由原1,495,507元改為1,515,913元。
2.說明三:原現行勞工保險、全民健康保險、提撥退休金費率分別為勞保「11.5%」、健保5.17%、退休金提撥6%,履約期間除政府法規變更費率外,乙方不得要求調整。更正為:現行勞工保險、全民健康保險、提撥退休金費率分別為勞保「12%」、健保5.17%、退休金提撥6%,履約期間除政府法規變更費率外,乙方不得要求調整。
(二)、「廠商投標標價清單」之「勞保、健保、退休提撥金」由原1,495,507元改為1,515,913元。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核能火力發電工程處南部施工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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