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核能火力發電工程處南部施工處
電子郵件信箱
u776245@taipower.com.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核能火力發電工程處南部施工處供應組(地址:828高雄市永安區興達路6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費(自備隨身碟於上班時間至本單位供應組下載)
開標地點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核能火力發電工程處南部施工處開標室(地址:828高雄市永安區興達路6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核能火力發電工程處南部施工處供應組(地址:828高雄市永安區興達路6號)
廠商資格摘要
一、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此等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廠商資格須具備中華民國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 E601010 電器承裝業或 E603080 交通號誌安裝工程業並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
【注意:依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二、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繳稅證明。(※暫停營業廠商不得參與投標)
附加說明
一、以上均為含稅金額。各項未稅金額如下:
(一)、採購金額:新臺幣160萬元。
(二)、預算金額:新臺幣160萬元。
二、本案採總價決標,現場施工說明及細則請洽(07)691-2510#2754王任浩。
三、開標時投標廠商應到場,如不在場之合格投標廠商視同放棄優先減價及比減之權利。
四、若開標日及截止日適逢天災停止上班則順延至下一上班日同一時間截標及開標。
五、本次招標文件更新之處如下:
1「財物採購投標須知附加條款」版次更新為11009版,更新內容為第45條: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招標機關書面答覆之期限:「依採購法施行細則第43條第3項規定。(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前述日數有不足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
2.「財物採購投標須知暨契約條款」版次更新為11009版,更新內容為契約條款之1.4.1:
契約文件包括下列內容:
(1)依契約及其變更或補充所提出之履約文件或資料。
(2)契約(含本文及附件)及其變更或補充。
(3)「決標文件及其變更或補充」。
(4)投標廠商投標文件及其變更或補充。
(5)招標機關招標文件及其變更或補充。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核能火力發電工程處南部施工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