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核能火力發電工程處龍門施工處
電子郵件信箱
d6726001@taipower.com.tw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28新北市貢寮區仁里里研海街62號
開標地點
新北市貢寮區仁里里研海街62號-本處開標室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20,000元,請於截止收件期限前辦妥。若以票據繳納,抬頭請填「台電龍門施工處」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6/03/23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8新北市貢寮區仁里里研海街62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廠商資格摘要
(1)持有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此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近一期繳納營業稅之繳款書收據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暫停營業廠商不得參與投標)。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明相關文件代之。
(3)其他:詳工作說明書第七條。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3.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核能火力發電工程處龍門施工處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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