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核能火力發電工程處龍門施工處
電子郵件信箱
d6726001@taipower.com.tw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28新北市貢寮區仁里里研海街62號
開標地點
228新北市貢寮區仁里里研海街62號開標室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6/01/21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8新北市貢寮區仁里里研海街62號
履約期限
自甲方書面通知之開工日(含)起至106年12月31日止或合約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 (廠商須提出資格文件影本;機關得通知廠商提出正本供查驗):
(一)持有公司登記或商業證明文件,其營業項目列有政府核准登記之J101環保服務業之廠商。
(二)最近一期繳納營業稅之繳款書收據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暫停營業廠商不得參與投標)。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等相關文件代之。
附加說明
【押標金金額】:標價未稅總金額5%,請於截止收件期限前辦妥,若以票據繳納,抬頭請填台電龍門施工處。
【履約保證金金額】:契約未稅總金額10%。
【報價及決標方式】:單價決標(以單價乘以預估數量之和決定得標廠商)。
【投標廠商之報價條件〈交貨地點〉】:龍門施工處轄屬之施工區域。
【履約期限〈交貨期〉】:自甲方書面通知之開工日(含)起至106年12月31日止或合約執行項目達契約金額,任一項先達到時即截止。
【付款條件】:每月依契約訂價單中所列內容(類別)及單價,按實際完成履約數量。
履約保證金繳納處所:台電龍門施工處 總務組。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親自向本處總務組事務課領取、電子領標網址:http://www.geps.gov.tw擷取。
【押標金額度】新台幣:標價未稅總金額5%。
【履約保證金金額】新台幣:契約未稅總金額10%。
【預算金額】新台幣:21,279,400元 (未稅),22,343,370元(含稅),「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核能火力發電工程處龍門施工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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