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核能火力發電工程處龍門施工處
電子郵件信箱
u530345@taipower.com.tw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28新北市貢寮區仁里里研海街62號
開標地點
新北市貢寮區仁里里研海街62號本處開標室
押標金額度
標價未含稅總金額4%,請於截止收件期限前辦妥。若以票據繳納,抬頭請填「台電龍門施工處」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5/11/06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8新北市貢寮區仁里里研海街62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決標之次日起65日曆天內完成交貨(含套量天數)
廠商資格摘要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此等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繳稅證明。(暫停營業廠商不得參與投標)
(3)投標廠商應提出符合本規範書第貳條之(二)項內全部規範之樣衣(長短襯衫各一及冬夏長褲個一,共4件)及政府立案具公信力檢測公司1年內之檢驗報告書(襯衫、長褲各1份;影本可,但甲方無法辨識字體者視同棄權) ,以上所附需留存作為驗收之依據。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收受報價單或企劃書方式及地點
截止時間內專人送達或郵寄寄達 新北市貢寮區仁里里研海街62號總務組收。
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親自向本處總務組領取、電子領標網址:http:
//web.pcc.gov.tw 擷取。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核能火力發電工程處龍門施工處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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