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核能火力發電工程處北部施工處
電子郵件信箱
u574145@taipower.com.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28桃園市觀音區大潭里電廠路1號
開標地點
328桃園市觀音區大潭里電廠路1號(北部施工處301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28桃園市觀音區大潭里電廠路1號(北部施工處)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其他:履約期限
除另有規定者外,本契約有效期限自115年1月1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
其他: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全民健康保險特約之醫院或診所。
■護理人員須具醫院或診所2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證明文件(如在職證明或勞保投保證明)。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1.醫師
(1)「經醫師考試及格,並依醫師法領取之醫師證書」及經執業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發之執業執照。
(2)「職業醫學科專科醫師資格」或具中央衛生福利主管機關所定之專科醫師資格並持有「從事勞工健康服務之醫師訓練」合格證書。
2.護理人員
(1)「經護理人員考試及格,並依護理人員法領有護理人員證書」及經執業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發之執業執照。
(2)「從事勞工健康服務之護理與相關人人員訓練」合格證書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履約地點:
1.桃園市觀音區大潭里電廠路1號(大潭工區)
2.苗栗縣通霄鎮海濱路1-31號(通霄工區)
二、服務時間:於年度中,每次服務時間3小時(依照總時數實作實算)。
1.臨場健康服務醫師每月1次(1年共12次),上半年4次在大潭工區、2次在通霄工區,下半年2次在大潭工區、4次在通霄工區。
2.護理人員每月6次,上半年每月4次在大潭工區、每月2次在通霄工區, 下半年每月2次在大潭工區、每月4次在通霄工區。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核能火力發電工程處北部施工處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1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