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資料:機關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核能火力發電工程處北部施工處
機關資料: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核能火力發電工程處北部施工處
機關資料:機關地址
328桃園市觀音區大潭里電廠路1號
機關資料:聯絡電話
(03)4737726分機6654
機關資料:電子郵件信箱
u574715@taipower.com.tw
採購資料:標案名稱
大潭電廠增建燃氣複循環發電計畫一般倉庫等4棟建築物新建工程
採購資料: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採購資料: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remind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金額新臺幣38,300,000元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
採購資料: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招標資料: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否
招標資料: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招標資料: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招標資料: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資料: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3,261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核能火力發電工程處北部施工處
領投開標:截止投標
110/03/15 15:00
領投開標:開標時間
110/03/16 09:30
領投開標:開標地點
328桃園市觀音區大潭里電廠路1號(本處301開標室)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5,000,000元
領投開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28桃園市觀音區大潭里電廠路1號(本處供應組收文處)
其他: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remind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參考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109.12.25),另訂本公司之工程採購契約。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一、基本及特定資格
(一)基本資格: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A.國內投標廠商:應依營造業法第 4 條規定領有登記書,該公司證明文件,其營業項目應符合經濟部商業司所編訂之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表為甲等綜合營造業(E101011)。
B.外國投標廠商:應依營造業法第 4 條規定,取得我國營造業登記證書,並於投標時檢附該登記證書影本,該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其營業項目應符合經濟部商業司所編訂之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表為甲等綜合營造業(E101011)。另須取得我國政府核發之分公司登記證明文件。
(2)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A.國內投標廠商:應提出當年度營造業公會之公會會員證。
B.外國投標廠商:外國廠商最遲應於得標後 60 天內提出加入我國營造公會之公會會員證(不得據此要求免計或展延工期),並提送台電公司備查;如未辦理完成,台電公司得解除契約,並得請求損害賠償。
*.(3)及(二)特定資格:另詳「附加說明」。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財力。
其他:附加說明
一、基本及特定資格
(一)基本資格:
(3)廠商信用之證明:
A.國內投標廠商: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前述無退票紀錄證明,如有退票但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無退票紀錄。惟台電公司有證據顯示廠商於截止投標日之前,係拒絕往來戶或有退票紀錄者,依證據處理。
B.外國投標廠商:投標廠商須自以下二項證明文件中,自行擇一提出一項文件:
(A)經會計師簽證之上一會計年度或最近一年度財務報表。
(B)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
(二)特定資格
投標廠商應檢附之財力證明為經會計師簽證或審計機關審定之上一會計年度或最近一年度財務報告及其所附報表,其內容合於下列規定者:
A.權益不低於新台幣3,600萬 元。
B.流動資產不低於流動負債。
C.總負債金額不超過權益四倍。但配合民營化政策之公營事業參加投標者,不在此限。總負債金額,應扣除依其他法律政府獎勵民間投資金額。
二、押標金:廠商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或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金者,其有效期至少須至110年5月5日止,並應依本工程採購投標須知之規定延長之,繳納方式依本採購投標須知第十一條規定辦理。
三、工程概要:
Q.1 廠址區位:
大潭電廠廠址位於桃園市觀音區大潭濱海特定工業區規劃西側電廠區內,地理位置約在東經 121度03分,北緯 25度02分處,廠區高程平均介於 EL.+6.5m~ EL.+7.5m 之間,全廠總面積約為 116.02 公頃,廠區南北長約 2,300m,東西寬約 750m。各棟位置如下:
1. 一般倉庫新建工程:位於潭工段 19 地號中,基地鄰近三、四號機組東南側;
2. 重件倉庫及消防器材設備間:位於潭工段 19 地號中,基地鄰近現有七號機緊供機組東南側;
3. 廢棄物儲存場新建工程:位於潭工段 63 地號中,基地鄰近現有廢棄物貯存設施南側。
Q.2 工程簡介:
大潭電廠現有 6 部燃氣複循環發電機組,為因應北部地區長期電力需求,擬再增建總裝置容量 2,880~3,168 MW 之燃氣複循環機組,預計規劃興建 3 部複循環機組,本工程主要為大潭電廠增建燃氣複循環發電計畫中之「一般倉庫等 4 棟建築物新建工程」。
Q.3 工程範圍:
本案主要工程為 4 棟建築物新建工程,所含工程包括地下、地上物開挖及建造、室內外裝修工程、機電(給排水、污排水、消防、空調通風、電梯、天車起重機(架空式移動起重機)、柴油發電機、電氣/儀控設備)工程…等,另含建物周邊設施包括排水工程污水處理設施及污水坑、管線工程…等工程,於本招標文件所附所有設計圖說、工程規範、詳細價目表等所列項目之供料、施工及設備安裝內容、保固及其他相關事項(如消防安全設備竣工查驗、自來水檢查、污排水檢查、室內裝修檢查(如有需要)、負責完成竣工備查且須配合甲方需求,負責外電、電信之申請及報竣所需之相關簽證工作(或配合甲方需求提供相關資料並協助它標辦理相關送審或報竣等相關事宜)。乙方向主管機關 申請消防竣工期間,若本工程均已施作完成,則申請期間免計工期;若主管機關對消防竣工檢查有改善意見可歸責於乙方,則改善期間應計工期(申請期間以主管機關收發文為起始、終止日)。
四、竣工期限:開工日期為決標日之次日起15日內開工,本工期預定以通知開工日次日起720日曆天內竣工。
五、其他:
(一)預算金額及採購金額為含加值型營業稅金額。
(二)招標文件表格「投標標價不適用招標文件所定物價指數調整要點聲明書」,請各投標廠商自行決定是否採用。
(三)押標金受款人請填寫「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核能火力發電工程處北部施工處」。
(四)本(第2)次公開招標適用政府採購法第48條第2項規定,開標不受3家投標廠商限制,並依招標期限標準第8條及第9條規定,等標期縮短為5日。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核能火力發電工程處北部施工處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07、傳真:02-23976874)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fetched_at
2021-03-08T01:38:43+08:00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核能火力發電工程處北部施工處
電子郵件信箱
u574715@taipower.com.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remind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金額新臺幣38,300,000元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3,261元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核能火力發電工程處北部施工處
開標地點
328桃園市觀音區大潭里電廠路1號(本處301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5,000,000元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28桃園市觀音區大潭里電廠路1號(本處供應組收文處)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remind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參考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109.12.25),另訂本公司之工程採購契約。
廠商資格摘要
一、基本及特定資格 (一)基本資格: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A.國內投標廠商:應依營造業法第 4 條規定領有登記書,該公司證明文件,其營業項目應符合經濟部商業司所編訂之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表為甲等綜合營造業(E101011)。 B.外國投標廠商:應依營造業法第 4 條規定,取得我國營造業登記證書,並於投標時檢附該登記證書影本,該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其營業項目應符合經濟部商業司所編訂之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表為甲等綜合營造業(E101011)。另須取得我國政府核發之分公司登記證明文件。 (2)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A.國內投標廠商:應提出當年度營造業公會之公會會員證。 B.外國投標廠商:外國廠商最遲應於得標後 60 天內提出加入我國營造公會之公會會員證(不得據此要求免計或展延工期),並提送台電公司備查;如未辦理完成,台電公司得解除契約,並得請求損害賠償。 *.(3)及(二)特定資格:另詳「附加說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財力。
附加說明
一、基本及特定資格 (一)基本資格: (3)廠商信用之證明: A.國內投標廠商: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前述無退票紀錄證明,如有退票但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無退票紀錄。惟台電公司有證據顯示廠商於截止投標日之前,係拒絕往來戶或有退票紀錄者,依證據處理。 B.外國投標廠商:投標廠商須自以下二項證明文件中,自行擇一提出一項文件: (A)經會計師簽證之上一會計年度或最近一年度財務報表。 (B)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 (二)特定資格 投標廠商應檢附之財力證明為經會計師簽證或審計機關審定之上一會計年度或最近一年度財務報告及其所附報表,其內容合於下列規定者: A.權益不低於新台幣3,600萬 元。 B.流動資產不低於流動負債。 C.總負債金額不超過權益四倍。但配合民營化政策之公營事業參加投標者,不在此限。總負債金額,應扣除依其他法律政府獎勵民間投資金額。 二、押標金:廠商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或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金者,其有效期至少須至110年5月5日止,並應依本工程採購投標須知之規定延長之,繳納方式依本採購投標須知第十一條規定辦理。 三、工程概要: Q.1 廠址區位: 大潭電廠廠址位於桃園市觀音區大潭濱海特定工業區規劃西側電廠區內,地理位置約在東經 121度03分,北緯 25度02分處,廠區高程平均介於 EL.+6.5m~ EL.+7.5m 之間,全廠總面積約為 116.02 公頃,廠區南北長約 2,300m,東西寬約 750m。各棟位置如下: 1. 一般倉庫新建工程:位於潭工段 19 地號中,基地鄰近三、四號機組東南側; 2. 重件倉庫及消防器材設備間:位於潭工段 19 地號中,基地鄰近現有七號機緊供機組東南側; 3. 廢棄物儲存場新建工程:位於潭工段 63 地號中,基地鄰近現有廢棄物貯存設施南側。 Q.2 工程簡介: 大潭電廠現有 6 部燃氣複循環發電機組,為因應北部地區長期電力需求,擬再增建總裝置容量 2,880~3,168 MW 之燃氣複循環機組,預計規劃興建 3 部複循環機組,本工程主要為大潭電廠增建燃氣複循環發電計畫中之「一般倉庫等 4 棟建築物新建工程」。 Q.3 工程範圍: 本案主要工程為 4 棟建築物新建工程,所含工程包括地下、地上物開挖及建造、室內外裝修工程、機電(給排水、污排水、消防、空調通風、電梯、天車起重機(架空式移動起重機)、柴油發電機、電氣/儀控設備)工程…等,另含建物周邊設施包括排水工程污水處理設施及污水坑、管線工程…等工程,於本招標文件所附所有設計圖說、工程規範、詳細價目表等所列項目之供料、施工及設備安裝內容、保固及其他相關事項(如消防安全設備竣工查驗、自來水檢查、污排水檢查、室內裝修檢查(如有需要)、負責完成竣工備查且須配合甲方需求,負責外電、電信之申請及報竣所需之相關簽證工作(或配合甲方需求提供相關資料並協助它標辦理相關送審或報竣等相關事宜)。乙方向主管機關 申請消防竣工期間,若本工程均已施作完成,則申請期間免計工期;若主管機關對消防竣工檢查有改善意見可歸責於乙方,則改善期間應計工期(申請期間以主管機關收發文為起始、終止日)。 四、竣工期限:開工日期為決標日之次日起15日內開工,本工期預定以通知開工日次日起720日曆天內竣工。 五、其他: (一)預算金額及採購金額為含加值型營業稅金額。 (二)招標文件表格「投標標價不適用招標文件所定物價指數調整要點聲明書」,請各投標廠商自行決定是否採用。 (三)押標金受款人請填寫「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核能火力發電工程處北部施工處」。 (四)本(第2)次公開招標適用政府採購法第48條第2項規定,開標不受3家投標廠商限制,並依招標期限標準第8條及第9條規定,等標期縮短為5日。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核能火力發電工程處北部施工處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07、傳真:02-23976874)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openfun_brief_type
公開招標公告
openfun_brief_title
大潭電廠增建燃氣複循環發電計畫一般倉庫等4棟建築物新建工程
openfun_brief_category
工程類5139-其他土木工程
openfun_source
https://pcc-api.openfun.app
openfun_original_filename
TIQ-1-53018862
openfun_canonical_filename
TIQ-1-53018862.xml
openfun_record_date
20210308
openfun_tender_api_url
https://pcc-api.openfun.app/api/tender?unit_id=3.13.32.15.6&job_number=6380952610
openfun_unit_api_url
https://pcc-api.openfun.app/api/listbyunit?unit_id=3.13.32.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