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核能火力發電工程處北部施工處
電子郵件信箱
u574715@taipower.com.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核能火力發電工程處北部施工處
開標地點
328桃園市觀音區電廠路1號(本處301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28桃園市觀音區電廠路1號(本處供應組收文室)
履約期限
乙方應自甲方通知開工日之次日起480日曆天內竣工。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參考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111.1.4),另訂本公司之工程採購契約。
廠商資格摘要
一、中華民國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之甲等綜合營造業(營業代碼E101011)。
二、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前述無退票紀錄證明,如有退票但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無退票紀錄。機關有證據顯示廠商於截止投標期限前,係拒絕往來戶或有退票紀錄者,依證據處理。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押標金:廠商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或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金者,其有效期至少須至111年6月1日止,並應依本工程採購投標須知之規定延長之,繳納方式依本採購投標須知第十一條規定辦理。
二、工程概要:本工程包含煤場區及主設備區之澆灌系統設置、植栽綠化及景觀工程、地磅及洗車池新建工程。煤場區施作範圍內主要工作項目為澆灌系統設置、泵浦安裝、配電工程。由煤場區西側既有沉砂池供應水源、新設4台自吸式離心澆灌用泵,透過全場埋設PVC之主管(65mm)、支管(50mm)及終端隱藏式噴頭,其中、主幹管下地0.7m,總安裝進行米長約1,692m,再轉換為支管下地0.3m。本澆灌系統又分為北區及南區,再經由控制單元北區調配5迴路以及南區8迴路,以達成養護煤場區草坪、喬、灌木及其它綠化植生之目的。
三、竣工期限:
(一)乙方應於甲方書面通知指定日正式開工,並提出開工報告表,如乙方不於通知之開工日開工或不提出開工報告表,仍自甲方通知開工日之次日起核計工期。竣工當日應提出竣工報告表,若延遲提出,以提出之當日為竣工日期。
(二)工程期限:乙方應自甲方通知開工日之次日起480日曆天內竣工。
四、其他:
(一)預算金額及採購金額為含加值型營業稅金額。
(二)押標金受款人請填寫「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核能火力發電工程處北部施工處」。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核能火力發電工程處北部施工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07、傳真:02-2397687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