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資料:機關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核能火力發電工程處北部施工處
機關資料: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核能火力發電工程處北部施工處
機關資料:機關地址
328桃園市觀音區大潭里電廠路1號
機關資料:聯絡電話
(03)4737726分機6651
機關資料:電子郵件信箱
u157709@taipower.com.tw
採購資料:標案名稱
林口電廠更新擴建計畫煤場區道路排水圍牆及綠化新建工程
採購資料: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採購資料: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remind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金額新臺幣11,190,545元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
採購資料: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招標資料: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否
招標資料: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招標資料: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招標資料: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資料: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22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核能火力發電工程處北部施工處
領投開標:截止投標
110/03/09 15:00
領投開標:開標時間
110/03/10 09:30
領投開標:開標地點
328桃園市觀音區大潭里電廠路1號(本處301開標室)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680萬元整
領投開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28桃園市觀音區大潭里電廠路1號(本處供應組收文處)
其他:履約期限
乙方應自甲方通知開工日次日起630日曆天內竣工
其他: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remind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參考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109.01.14),另訂適用本公司之工程採購契約。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基本及特定資格:
(1)基本資格:
A.國內投標廠商應檢附:
(A)應依營造業法第 4 條規定領有登記書,該公司證明文件,其營業項目應符合經濟部商業司所編訂之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表為甲等綜合營造業(E101011)。
(B)應提出當年度營造業公會之公會會員證明。
(C)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前述無退票紀錄證明,如有退票但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無退票紀錄。惟台電公司有證據顯示廠商於截止投標日之前,係拒絕往來戶或有退票紀錄者,依證據處理。
B.外國投標廠商應檢附:
(A)應依營造業法第 4 條規定,取得我國營造業登記證書,並於投標時檢附該登記證書影本,該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其營業項目應符合經濟部商業司所編訂之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表為甲等綜合營造業(E101011)。另須取得我國政府核發之分公司登記證明文件。
(B)外國廠商最遲應於得標後 60 天內提出加入我國營造公會之公會會員證(不得據此要求免計或展延工期),並提送台電公司備查;如未辦理完成,台電公司得解除契約,並得請求損害賠償。
*.外國投標廠商應檢附(C)及(2)特定資格:另詳「附加說明」。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財力。
其他:附加說明
一、基本及特定資格:
(1)基本資格:
B.外國投標廠商應檢附:
(C)投標廠商須自以下二項證明文件中,自行擇一提出一項文件:
a.經會計師簽證之上一會計年度或最近一年度財務報表。
b.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
(2)特定資格:
投標廠商應檢附之財力證明為經會計師簽證或審計機關審定之上一會計年度或最近一年度財務報告及其所附報表,其內容合於下列規定者:
A.權益不低於新台幣 4,000 萬元。
B.流動資產不低於流動負債。
C.總負債金額不超過權益四倍。但配合民營化政策之公營事業參加投標者,不在此限。總負債金額,應扣除依其他法律政府獎勵民間投資金額。
二、押標金:廠商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或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金者,其有效期至少須至110年04月29日止,並依本工程採購投標須知之規定延長之,繳納方式依本工程採購投標須知第十一條規定辦理。
三、工程概要:本工程位於林口發電廠更新擴建計畫用地,包括煤場區及主設備區之道路排水、圍牆及景觀綠化工程其中煤場區施作範圍內包含長 52m x 寬 16m x 高 5.4m 之地下沉沙池 1 座、植栽綠美化工程(植栽面積 71,890m2)、新建 10m 寬 AC 道路(鋪面厚度 15cm 含兩側水溝)總長約 1.89km、8m寬 AC 道路(鋪面厚度 15cm 含兩側水溝)總長約 0.25km、6m 寬 RC 維修道路(鋪面厚度 20cm 含局部排水溝)總長約 0.97km、各式建築周邊維修道路(鋪面厚度 20cm)總長約 0.91km、交通標線號誌工程、道路照明工程。
煤場區、曝氣池區與抽水機房區之圍牆新建及復舊工程包括:煤廠區 2.2 公尺透空圍牆,長約 1047公尺及實體圍牆,長約 256 公尺、曝氣池區圍牆為 1.5 公尺高之透空圍籬,長約 410 公尺、抽水機房區圍牆為約 2.2 公尺高之實體圍牆,長約 70 公尺,並於原址復舊及路燈復舊。 主設備區施作範圍內包含 8m 寬 AC 道路(鋪面厚度 15cm 含兩側水溝)總長約 0.8km、交通標線號誌工程、道路照明工程及地下截油設施 2 座(池體長 17.5m x 寬 7.8m x 高 8.2m 及長 22.7m x寬 10.6m x 高 7.7m)。
四、工程期限:開工日期由甲方書面通知指定日開工,工程預計開工日為決標次日起 15 工作天,本工期預定以通知開工日次日起630日曆天內竣工。
五、其他:
1.預算金額及採購金額均含加值型營業稅金額。
2.押標金受款人請填寫「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核能火力發電工程處北部施工處」。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核能火力發電工程處北部施工處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fetched_at
2021-01-28T01:29:37+08:00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核能火力發電工程處北部施工處
電子郵件信箱
u157709@taipower.com.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remind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金額新臺幣11,190,545元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220元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核能火力發電工程處北部施工處
開標地點
328桃園市觀音區大潭里電廠路1號(本處301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680萬元整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28桃園市觀音區大潭里電廠路1號(本處供應組收文處)
履約期限
乙方應自甲方通知開工日次日起630日曆天內竣工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remind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參考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109.01.14),另訂適用本公司之工程採購契約。
廠商資格摘要
基本及特定資格: (1)基本資格: A.國內投標廠商應檢附: (A)應依營造業法第 4 條規定領有登記書,該公司證明文件,其營業項目應符合經濟部商業司所編訂之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表為甲等綜合營造業(E101011)。 (B)應提出當年度營造業公會之公會會員證明。 (C)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前述無退票紀錄證明,如有退票但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無退票紀錄。惟台電公司有證據顯示廠商於截止投標日之前,係拒絕往來戶或有退票紀錄者,依證據處理。 B.外國投標廠商應檢附: (A)應依營造業法第 4 條規定,取得我國營造業登記證書,並於投標時檢附該登記證書影本,該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其營業項目應符合經濟部商業司所編訂之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表為甲等綜合營造業(E101011)。另須取得我國政府核發之分公司登記證明文件。 (B)外國廠商最遲應於得標後 60 天內提出加入我國營造公會之公會會員證(不得據此要求免計或展延工期),並提送台電公司備查;如未辦理完成,台電公司得解除契約,並得請求損害賠償。 *.外國投標廠商應檢附(C)及(2)特定資格:另詳「附加說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財力。
附加說明
一、基本及特定資格: (1)基本資格: B.外國投標廠商應檢附: (C)投標廠商須自以下二項證明文件中,自行擇一提出一項文件: a.經會計師簽證之上一會計年度或最近一年度財務報表。 b.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 (2)特定資格: 投標廠商應檢附之財力證明為經會計師簽證或審計機關審定之上一會計年度或最近一年度財務報告及其所附報表,其內容合於下列規定者: A.權益不低於新台幣 4,000 萬元。 B.流動資產不低於流動負債。 C.總負債金額不超過權益四倍。但配合民營化政策之公營事業參加投標者,不在此限。總負債金額,應扣除依其他法律政府獎勵民間投資金額。 二、押標金:廠商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或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金者,其有效期至少須至110年04月29日止,並依本工程採購投標須知之規定延長之,繳納方式依本工程採購投標須知第十一條規定辦理。 三、工程概要:本工程位於林口發電廠更新擴建計畫用地,包括煤場區及主設備區之道路排水、圍牆及景觀綠化工程其中煤場區施作範圍內包含長 52m x 寬 16m x 高 5.4m 之地下沉沙池 1 座、植栽綠美化工程(植栽面積 71,890m2)、新建 10m 寬 AC 道路(鋪面厚度 15cm 含兩側水溝)總長約 1.89km、8m寬 AC 道路(鋪面厚度 15cm 含兩側水溝)總長約 0.25km、6m 寬 RC 維修道路(鋪面厚度 20cm 含局部排水溝)總長約 0.97km、各式建築周邊維修道路(鋪面厚度 20cm)總長約 0.91km、交通標線號誌工程、道路照明工程。 煤場區、曝氣池區與抽水機房區之圍牆新建及復舊工程包括:煤廠區 2.2 公尺透空圍牆,長約 1047公尺及實體圍牆,長約 256 公尺、曝氣池區圍牆為 1.5 公尺高之透空圍籬,長約 410 公尺、抽水機房區圍牆為約 2.2 公尺高之實體圍牆,長約 70 公尺,並於原址復舊及路燈復舊。 主設備區施作範圍內包含 8m 寬 AC 道路(鋪面厚度 15cm 含兩側水溝)總長約 0.8km、交通標線號誌工程、道路照明工程及地下截油設施 2 座(池體長 17.5m x 寬 7.8m x 高 8.2m 及長 22.7m x寬 10.6m x 高 7.7m)。 四、工程期限:開工日期由甲方書面通知指定日開工,工程預計開工日為決標次日起 15 工作天,本工期預定以通知開工日次日起630日曆天內竣工。 五、其他: 1.預算金額及採購金額均含加值型營業稅金額。 2.押標金受款人請填寫「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核能火力發電工程處北部施工處」。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核能火力發電工程處北部施工處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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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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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口電廠更新擴建計畫煤場區道路排水圍牆及綠化新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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