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核能火力發電工程處北部施工處
電子郵件信箱
d6382002@taipower.com.tw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核能火力發電工程處北部施工處
開標地點
244新北市林口區下福里139-1號(本處201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44新北市林口區下福里139-1號(本處供應組收文處)
履約期限
通知開工日之次日起500日曆天內(含)完成,詳附加說明.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參考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另訂適用本公司之工程採購契約
廠商資格摘要
1.中華民國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機械設備製造業(CB01010)或污染防治設備製造業(CB01030)並持有工廠登記證,並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電動閘門)之製造、 供應或承做證明文件。
2.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前述無退票紀錄證明,如有退票但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無退票紀錄。機關有證據顯示廠商於截止投標期限前,係拒絕往來戶或有退票紀錄者,依證據處理。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押標金〕:廠商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或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金者,其有效期至少須至105年11月3日止,並應依本工程採購投標須知之規定延長之,繳納方式依本採購投標須知第十一條規定辦理。
〔工程期限〕:自甲方通知開工日之次日起500日曆天內(含)完成,竣工認定標準係指廠商完成竣工條件之全部(含試運轉及訓練,不計工期)。第三號機操作機構、升降桿導槽、上導槽等基礎螺栓安裝及電氣、儀控埋件配合土木工程進度預埋。(配合另案抽水機房土木工程提供設備安裝里程碑,三號機6套海水閘門本體、門框、導槽、升降桿、操作機構、開關台等及附屬配件製造須於107年2月1日前完成,進場安裝。)另詳特訂條款R.5竣工期限。
〔其他〕:
1.預算金額為含加值型營業稅金額。
2.招標文件表格「投標標價不適用招標文件所定物價指數調整要點聲明書」,請各投標廠商自行決定是否採用。
3.押標金受款人請填寫「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核能火力發電工程處北部施工處」。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核能火力發電工程處北部施工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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