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781453901 已決標公告

協和電廠更新改建計畫-防波堤暨圍堤造地及LNG 卸收碼頭海事工程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皇昌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42,820,000,000
原始預算
$ 43,500,000,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98.44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核能火力發電工程處協和施工處
機關代碼 3.13.32.15.12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3 - 水道、海港、水壩及其他水利工程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李玖玲
聯絡電話 (02)24277000#6551
機關代碼 3.13.32.15.12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核能火力發電工程處協和施工處
機關地址 203基隆市中山區中華路171號
聯絡人 李玖玲
聯絡電話 (02)24277000#6551
傳真號碼 (02)24279111
電子郵件信箱 u523011@taipower.com.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是,個案計畫: gpmnetoid133 - 協和電廠更新改建計畫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12/0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0元
系統使用費 100元
文件代收費 50元
總計 1,15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核能火力發電工程處協和施工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12/19 09:00
開標時間 114/12/19 13:30
開標地點 203基隆市中山區中華路171號(協和施工處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伍仟萬元整,請於截止收件期限前辦妥,若以票據繳納,抬頭請填「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03基隆市中山區中華路171號(協和施工處供應組)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基隆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本工程訂有進度里程碑及竣工期限,並應於開工日起2,968 日曆天內完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參考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另訂本公司標準契約之工程採購契約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 依總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2.5%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因字數限制,請參閱附加說明三、基本資格。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其他:不訂定特定資格之理由 特定資格之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者及具有相當財力者納入評選項目評分。
其他:附加說明 一、以上金額均含加值型營業稅。 二、本(第2)次公告修訂招標文件,內容請詳閱「招標文件修訂對照表」之電子檔(共9頁),不變更預算、工期,無涉及重大變更,請廠商重新下載。 三、基本資格: (A)我國廠商應檢附: a.「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營業項目應符合經濟部商業司所編訂之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表為E101011 綜合營造業。 b.我國甲等綜合營造業登記證書。 c.加入我國營造業公會之證明,如當年度營造業公會之公會會員證。 d.納稅證明。 e.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上述無退票紀錄證明,如有退票但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無退票紀錄。機關有證據顯示廠商於截止投標期限前,係拒絕往來戶或有退票紀錄者,依證據處理。 (B)外國廠商應檢附: a.該國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並應自行提示業務內容與前述(A)a.所列營業項目之相關性。 b.我國政府核發之分公司登記證明文件。(營業項目非「綜合營造業」者,允許外國廠商於決標日之次日起90 日曆天內辦理分公司登記,並提送本公司備查。未於規定期限辦理者,每逾1 日曆天計罰新台幣5,000 元。經催告仍未改善者,本公司得解除契約,並請求損害賠償。 c.我國甲等綜合營造業登記證書。(單獨投標需檢附此項證書;若屬共同投標者,允許投標時至少一家廠商成員已取得本項證書,另一家外國廠商於決標日之次日起90 日曆天內取得本項證書,並提送本公司備查。)未於規定期限辦理者,依前述(B). b罰則辦理。 d.投標時無需檢附公會會員證。(外國廠商應於決標日之次日起90 日曆天內加入營造業公會,並提送本公司備查;經催告仍未改善者,本公司得解除契約,並請求損害賠償。) e.投標廠商須自以下兩項證明文件中,自行擇一提出一項文件: (a)經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 (b)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核能火力發電工程處協和施工處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基隆市調查站-(地址:201基隆市信義區崇法街220號;基隆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466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32.15.12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李玖玲
聯絡電話
(02)24277000#6551
機關代碼
3.13.32.15.12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核能火力發電工程處協和施工處
機關地址
203基隆市中山區中華路171號
聯絡人
李玖玲
聯絡電話
(02)24277000#6551
傳真號碼
(02)24279111
電子郵件信箱
u523011@taipower.com.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是,個案計畫: gpmnetoid133 - 協和電廠更新改建計畫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12/0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0元
系統使用費
100元
文件代收費
50元
總計
1,15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核能火力發電工程處協和施工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12/19 09:00
開標時間
114/12/19 13:30
開標地點
203基隆市中山區中華路171號(協和施工處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伍仟萬元整,請於截止收件期限前辦妥,若以票據繳納,抬頭請填「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03基隆市中山區中華路171號(協和施工處供應組)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基隆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本工程訂有進度里程碑及竣工期限,並應於開工日起2,968 日曆天內完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參考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另訂本公司標準契約之工程採購契約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 依總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2.5%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因字數限制,請參閱附加說明三、基本資格。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其他:不訂定特定資格之理由
特定資格之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者及具有相當財力者納入評選項目評分。
其他:附加說明
一、以上金額均含加值型營業稅。 二、本(第2)次公告修訂招標文件,內容請詳閱「招標文件修訂對照表」之電子檔(共9頁),不變更預算、工期,無涉及重大變更,請廠商重新下載。 三、基本資格: (A)我國廠商應檢附: a.「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營業項目應符合經濟部商業司所編訂之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表為E101011 綜合營造業。 b.我國甲等綜合營造業登記證書。 c.加入我國營造業公會之證明,如當年度營造業公會之公會會員證。 d.納稅證明。 e.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上述無退票紀錄證明,如有退票但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無退票紀錄。機關有證據顯示廠商於截止投標期限前,係拒絕往來戶或有退票紀錄者,依證據處理。 (B)外國廠商應檢附: a.該國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並應自行提示業務內容與前述(A)a.所列營業項目之相關性。 b.我國政府核發之分公司登記證明文件。(營業項目非「綜合營造業」者,允許外國廠商於決標日之次日起90 日曆天內辦理分公司登記,並提送本公司備查。未於規定期限辦理者,每逾1 日曆天計罰新台幣5,000 元。經催告仍未改善者,本公司得解除契約,並請求損害賠償。 c.我國甲等綜合營造業登記證書。(單獨投標需檢附此項證書;若屬共同投標者,允許投標時至少一家廠商成員已取得本項證書,另一家外國廠商於決標日之次日起90 日曆天內取得本項證書,並提送本公司備查。)未於規定期限辦理者,依前述(B). b罰則辦理。 d.投標時無需檢附公會會員證。(外國廠商應於決標日之次日起90 日曆天內加入營造業公會,並提送本公司備查;經催告仍未改善者,本公司得解除契約,並請求損害賠償。) e.投標廠商須自以下兩項證明文件中,自行擇一提出一項文件: (a)經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 (b)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核能火力發電工程處協和施工處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基隆市調查站-(地址:201基隆市信義區崇法街220號;基隆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466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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