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核能火力發電工程處協和施工處
電子郵件信箱
u523011@taipower.com.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是,個案計畫: gpmnetoid133 - 協和電廠更新改建計畫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03基隆市中山區中華路171號
履約期限
自甲方通知乙方開工日起算,至施工標案竣工後完成驗收合格日止,故本案履約期限為本監造服務標案開工日起至施工標案驗收完成(含缺失及澄清改善完成)(詳工作說明書)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購本公司標準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本工作不隨物價波動而調整工作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廠商應符合下列規定之一,並檢附其分別應提送之證明。
(1)廠商類別: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應提送之證明:主管機關核發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影本)
(2)廠商類別:建築師事務所或聯合建築師事務所(應提送之證明:主管機關核發之建築師開業證書影本)
(3)廠商類別:技師事務所或聯合技師事務所(應提送之證明:主管機關核發之技師執業執照影本)
※依政府機關組織法律組成之非公司組織事業機構,依法令免申請核發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承攬或營業手冊、繳稅證明文件或加入商業團體者,參加投標時,得免繳驗該等證明文件。
附加說明
以上預算金額及採購金額均含加值型營業稅。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核能火力發電工程處協和施工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基隆市調查站-(地址:201基隆市信義區崇法街220號;基隆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466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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