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核能火力發電工程處協和施工處
電子郵件信箱
u122871@taipower.com.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24新北市瑞芳區瑞濱里台電新村26號供應組
開標地點
224新北市瑞芳區瑞濱里台電新村26號協和施工處開標室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標價總金額(不含營業稅)之一定比率:5%。請於截止收件期限前辦妥,若以票據繳納,抬頭請填「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4新北市瑞芳區瑞濱里台電新村26號供應組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次日起60日曆天內全部交貨安裝完成。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使用本公司標準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營業項目為「F113020電器批發業」或「E601020電器安裝業」等相關項目。
附加說明
一、以上金額均含稅,預算金額未稅6,000,000元,含稅6,300,000元;採購金額未稅6,000,000元,,含稅6,300,000元。
二、契約因政策變更,立約商依契約繼續履行反而不符公共利益者(含招標機關以後年度所需經費未獲得立法院審議通過或經部分刪除者),招標機關得終止或解除部分或全部契約。立約商因此所生之損失得向招標機關求償,但不包括所失利益。
1.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廉政熱線如下:
(1)政風專線:
電話:(02)2366-7364
傳真:(02)2368-1674
廉政電子信箱:d05703@taipower.com.tw
(2)主辦單位廉政熱線:(02)2496-0723
廉政電子信箱:d67863@taipower.com.tw
2.法務部調查局:
地址: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
檢舉信箱:(02)2917-7777
檢舉信箱:新電郵政60000號信箱
3.法務部調查局新北市調查處:
地址: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
檢舉電話:(02)2963-8888
檢舉信箱: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
4.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中央採購稽核小組:
地址:110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
電話:(02)8789-7548
傳真:(02)8789-7554
5.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
地址:110台北市福州街15號
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電子郵件:ps.unit@moea.gov.tew
6.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電話:0800-286-586;檢舉信箱: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檢舉專線:02-2381-1234;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
7.廠商投標以遞送資格文件一式供審查為原則。
8.開標時,若依採購法第53條辦理比減價時,投標廠商未到場,視同放棄減價權利。
9. 餘詳「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財物採購投標須知及其附加條款及契約條款」。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核能火力發電工程處協和施工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基隆市調查站-(地址:201基隆市信義區崇法街220號;基隆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4668888)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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