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核能火力發電工程處協和施工處
電子郵件信箱
u649804@taipower.com.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24新北市瑞芳區瑞濱里台電新村26號(供應組)
開標地點
新北市瑞芳區瑞濱里台電新村26號(協和施工處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4新北市瑞芳區瑞濱里台電新村26號(供應組)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自套量期限截止日次日起60日曆天內全部交貨完成。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用本公司財物採購標準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政府核准立案之服裝、被服、成衣製造加工業或買賣業等,並持有營業執照證明之合格廠 商。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契約因政策變更,立約商依契約繼續履行反而不符公共利益者(含招標機關以後年 度所需經費未獲得立法院審議通過或經部分刪除者),招標機關得終止或解除部分 或全部契約。立約商因此所生之損失得向招標機關求償,但不包括所失利益。
1.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廉政熱線如下:
(1) 政風專線:
電話:(02)2366-7364
傳真:(02)2368-1674
廉政電子信箱:d05703@taipower.com.tw
(2)主辦單位廉政熱線:(02)2496-0723
廉政電子信箱:d67863@taipower.com.tw
2.法務部調查局:
地址: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
檢舉信箱:(02)2917-7777
檢舉信箱:新電郵政60000號信箱
3.法務部調查局新北市調查處:
地址: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
檢舉電話:(02)2963-8888
檢舉信箱: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
4.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中央採購稽核小組:
地址:110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
電話:(02)8789-7548
傳真:(02)8789-7554
5.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
地址:110台北市福州街15號
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電子郵件:ps.unit@moea.gov.tew
6.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電話:0800-286-586;檢舉信箱:10099國史館郵
局第153 號信箱;傳真檢舉專線:02-2381-1234;電子郵件檢舉信箱:
gechief-p@mail.moj.gov.tw
7.廠商投標以遞送資格文件一式供審查為原則。
8.開標時,若依採購法第53條辦理比減價時,投標廠商未到場,視同放棄減
價權利。
9.餘詳「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財物採購投標須知及其附加條款及契約條
款」。
以上金額均含稅,預算金額未稅261,000元,含稅274,050元;採購金額未稅273,000元,含稅286,650元。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核能火力發電工程處協和施工處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基隆市調查站-(地址:201基隆市信義區崇法街220號;基隆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4668888)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