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核能火力發電工程處中部施工處
電子郵件信箱
u013425@taipower.com.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若乙方履約期間表現良好且經雙方同意得續簽(最多續約2年),並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請詳閱規範- 115年度主管用五人座油電小客車及七-八人座休旅車租賃各2輛。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434臺中市龍井區龍昌路1號(台電中部施工處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34臺中市龍井區龍昌路1號(台電中部施工處)
履約期限
自甲方通知日起一年(日數實作實算),請詳閱規範-115年度主管用五人座油電小客車及八-九人座休旅車租賃各2輛。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公司訂定之標準契約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政府登記合格之乙種小客車租賃業(需附汽車運輸業營業執照影本) ,詳規範第十一、廠商資格。
附加說明
1.以上金額均含稅。
2.本案預算金額2,020,891元整(未稅);採購金額6,062,673元整(未稅)。
3.投標廠商標價超出預算金額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4.招標公告或招標文件所訂之開標日或通知之決標日,若招標機關因突發事故而停止辦公時,則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或決標時間代之。
同時訂截止投標時間及開標時間者,若截止投標時遇停止辦公而延期時,其開標時間兩者之相隔時間順延之。
5.投標廠商負責人得親自或授權人員參加採購案之開標,被授權人員參加開標時應提出「出席代表授權書」。
6. 投標廠商請檢附切結書置於標單內。
7.押標金如以支票繳納,支票抬頭名稱請以:「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開立。
8.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應檢附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
9.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自公告日起等標期之1/4 期限內,其尾數不足1 日者,以1 日計前,以書面向本單位請求釋疑。
※檢舉機關之連絡電話: 1.招標機關廉政熱線:04-26392022 招標機關廉政電子郵箱:d67663@taipower.com.tw 2.調查機關: 法務部調查局 電話:02-29177777 信箱:新店郵政60000信箱 臺中市調查處 電話:(04)23038888 信箱:台中市郵政60000號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核能火力發電工程處中部施工處 434 臺中市 龍井區 龍昌路1號 電話:04-26396002#7524 傳真:04-26380617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法務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30號、電話:02-23705840、傳真:02-23896249)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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