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761456001 已決標公告

台中電廠第二期新建燃氣機組計畫露天煤場區地質改良及試挖工程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政達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909,970,000
原始預算
$ 1,640,100,000
底價金額
$ 1,526,180,000
決標折數
59.62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核能火力發電工程處中部施工處
機關代碼 3.13.32.15.11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64 - 電力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鄭善曰
聯絡電話 (04)26396002#7127
機關代碼 3.13.32.15.11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核能火力發電工程處中部施工處
機關地址 434臺中市龍井區龍昌路1號
聯絡人 鄭善曰
聯絡電話 (04)26396002#7127
傳真號碼 (04)26380617
電子郵件信箱 u796843@taipower.com.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1/2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0元
系統使用費 100元
文件代收費 50元
總計 1,15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核能火力發電工程處中部施工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2/24 15:00
開標時間 115/02/25 10:00
開標地點 434臺中市龍井區龍昌路1號(台電中部施工處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3000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34臺中市龍井區龍昌路1號(台電中部施工處)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甲方通知第一分項工程開工日之次日起270日曆天內完成;第二分項工程開工日之次日起330日曆天內完成;第三分項工程開工日之次日起300日曆天內完成。(詳本案特訂條款C.工程期限)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公司制定之標準版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其他:押 標 金 :新台幣3,000萬元整(如以支票繳納者支票抬頭名稱為「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廠商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或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金者,其有效期至少須至115年4月16日止,並應依本工程採購投標須知之規定延長之,繳納方式依本採購投標須知第十一條規定辦理)。
其他: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5年2月24日15時00分前寄達或專人送達台中市龍井區麗水里龍昌路1號(台電中部施工處)。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其他: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核能火力發電工程處中部施工處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32.15.11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鄭善曰
聯絡電話
(04)26396002#7127
機關代碼
3.13.32.15.11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核能火力發電工程處中部施工處
機關地址
434臺中市龍井區龍昌路1號
聯絡人
鄭善曰
聯絡電話
(04)26396002#7127
傳真號碼
(04)26380617
電子郵件信箱
u796843@taipower.com.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1/2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0元
系統使用費
100元
文件代收費
50元
總計
1,15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核能火力發電工程處中部施工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2/24 15:00
開標時間
115/02/25 10:00
開標地點
434臺中市龍井區龍昌路1號(台電中部施工處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3000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34臺中市龍井區龍昌路1號(台電中部施工處)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甲方通知第一分項工程開工日之次日起270日曆天內完成;第二分項工程開工日之次日起330日曆天內完成;第三分項工程開工日之次日起300日曆天內完成。(詳本案特訂條款C.工程期限)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公司制定之標準版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其他:押 標 金
:新台幣3,000萬元整(如以支票繳納者支票抬頭名稱為「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廠商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或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金者,其有效期至少須至115年4月16日止,並應依本工程採購投標須知之規定延長之,繳納方式依本採購投標須知第十一條規定辦理)。
其他: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5年2月24日15時00分前寄達或專人送達台中市龍井區麗水里龍昌路1號(台電中部施工處)。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其他: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核能火力發電工程處中部施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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