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761400022 已決標公告

115年度行政業務性勞務工作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亮軒企業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3,836,585
原始預算
$ 14,458,884
底價金額
$ 14,364,000
決標折數
96.33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核能火力發電工程處中部施工處
機關代碼 3.13.32.15.11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79 - 其他商業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陳儀庭
聯絡電話 (04)26396002#7522
機關代碼 3.13.32.15.11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核能火力發電工程處中部施工處
機關地址 434臺中市龍井區龍昌路1號
聯絡人 陳儀庭
聯絡電話 (04)26396002#7522
傳真號碼 (04)26380617
電子郵件信箱 u645465@taipower.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擬增購之項目及內容:最長以1個月為限(投標須知六十二)。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12/0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12/11 10:00
開標時間 114/12/11 14:00
開標地點 434臺中市龍井區龍昌路1號(台電中部施工處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600000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標務流暢順利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避免得標廠商無正當理由不訂約或不履行契約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34臺中市龍井區龍昌路1號(台電中部施工處)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預定自民國115年1月1日起至民國115年12月31日止。(工作說明書三)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公司訂定之標準契約。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其營業項目須登記有IZ12010人力派遣業(無限定營業項目者免填)。(此等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營業稅繳稅證明: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影本。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影本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影本。投標廠商非營業稅之納稅義務人者,應提上年度所得稅繳稅證明文件影本。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新設立之廠商得於投標文件內敘明其情形,免繳有關所得稅繳稅證明。(暫停營業廠商不得參與投標) (以上詳投標須知六十四)
其他: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附加說明 1.以上金額均含稅。 2.本案預算金額13,770,366元整(未稅);採購金額14,917,897元整(未稅)。 3.投標廠商標價超出預算金額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4.招標公告或招標文件所訂之開標日或通知之決標日,若招標機關因突發事故而停止辦公時,則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或決標時間代之。 同時訂截止投標時間及開標時間者,若截止投標時遇停止辦公而延期時,其開標時間兩者之相隔時間順延之。 5. 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 50 條第 1 項規定,不予決標。 6.投標廠商負責人得親自或授權人員參加採購案之開標,被授權人員參加開標時應提出「出席代表授權書」。 7.押標金如以支票繳納,支票抬頭名稱請以「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開立。 8.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自公告日起等標期之1/4 期限內, 其尾數不足1 日者,以1 日計前,以書面向本單位請求釋疑。 9. 請於投標時檢附「07-2.切結書1_廠商參與政府採購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之文件。 ※檢舉機關之聯絡電話:招標機關廉政熱線:04-26392022 ※1.法務部調查局:電話:(02) 29188888。信箱: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2.台中市調查處:電話:(04)23038888 。信箱:台中市郵政 60000 號 。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核能火力發電工程處中部施工處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法務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30號、電話:02-23705840、傳真:02-23896249)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32.15.11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陳儀庭
聯絡電話
(04)26396002#7522
機關代碼
3.13.32.15.11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核能火力發電工程處中部施工處
機關地址
434臺中市龍井區龍昌路1號
聯絡人
陳儀庭
聯絡電話
(04)26396002#7522
傳真號碼
(04)26380617
電子郵件信箱
u645465@taipower.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擬增購之項目及內容:最長以1個月為限(投標須知六十二)。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12/0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12/11 10:00
開標時間
114/12/11 14:00
開標地點
434臺中市龍井區龍昌路1號(台電中部施工處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600000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標務流暢順利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避免得標廠商無正當理由不訂約或不履行契約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34臺中市龍井區龍昌路1號(台電中部施工處)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預定自民國115年1月1日起至民國115年12月31日止。(工作說明書三)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公司訂定之標準契約。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其營業項目須登記有IZ12010人力派遣業(無限定營業項目者免填)。(此等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營業稅繳稅證明: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影本。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影本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影本。投標廠商非營業稅之納稅義務人者,應提上年度所得稅繳稅證明文件影本。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新設立之廠商得於投標文件內敘明其情形,免繳有關所得稅繳稅證明。(暫停營業廠商不得參與投標) (以上詳投標須知六十四)
其他: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附加說明
1.以上金額均含稅。 2.本案預算金額13,770,366元整(未稅);採購金額14,917,897元整(未稅)。 3.投標廠商標價超出預算金額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4.招標公告或招標文件所訂之開標日或通知之決標日,若招標機關因突發事故而停止辦公時,則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或決標時間代之。 同時訂截止投標時間及開標時間者,若截止投標時遇停止辦公而延期時,其開標時間兩者之相隔時間順延之。 5. 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 50 條第 1 項規定,不予決標。 6.投標廠商負責人得親自或授權人員參加採購案之開標,被授權人員參加開標時應提出「出席代表授權書」。 7.押標金如以支票繳納,支票抬頭名稱請以「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開立。 8.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自公告日起等標期之1/4 期限內, 其尾數不足1 日者,以1 日計前,以書面向本單位請求釋疑。 9. 請於投標時檢附「07-2.切結書1_廠商參與政府採購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之文件。 ※檢舉機關之聯絡電話:招標機關廉政熱線:04-26392022 ※1.法務部調查局:電話:(02) 29188888。信箱: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2.台中市調查處:電話:(04)23038888 。信箱:台中市郵政 60000 號 。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核能火力發電工程處中部施工處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法務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30號、電話:02-23705840、傳真:02-23896249)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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