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核能火力發電工程處中部施工處
電子郵件信箱
u800452@taipower.com.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核能火力發電工程處中部施工處
開標地點
434臺中市龍井區龍昌路1號(台電中部施工處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34臺中市龍井區龍昌路1號(中部施工處)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公司制定之標準版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
依總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2.5%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中華民國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甲或乙」等綜合營造業或景觀工程專業營造業(E103091)
其他:押 標 金
:新台幣150萬整(如以支票繳納者支票抬頭名稱為「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廠商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或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金者,其有效期至少須至113年6月3日止,並應依本工程採購投標須知之規定延長之,繳納方式依本採購投標須知第十一條規定辦理)。
其他: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3年4月11日15時00分前寄達或專人送達台中市龍井區龍昌路1號(台電中部施工處)。
*投標廠商所繳驗之資格證件:營造業-承攬工程手冊(全冊)至少包含「營造業登記證書」及「負責人照片、負責人印鑑及營造業印鑑」,否則視為資格不符。
*本採購案預算金額及廠商投標標價均含加值型營業稅。
*本招標案僅提供電子領標,不提供書面領標及不辦理電子投標。
*以上內容僅供參考,詳細規定以網站正式公告為準。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核能火力發電工程處中部施工處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