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核能火力發電工程處中部施工處
電子郵件信箱
u460182@taipower.com.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核能火力發電工程處中部施工處
開標地點
434臺中市龍井區龍昌路1號(中部施工處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2年12月25日15時30分前寄達或專人送達台中市龍井區麗水里龍昌路1號(台電中部施工處)。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公司標準契約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
依總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2.5%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天然氣輸氣管管線及管閥安裝之實績可供本公司審查。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押 標 金
:新台幣540萬元整(如以支票繳納者支票抬頭名稱為「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廠商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或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金者,其有效期至少須至113年2月14日止,並應依本工程採購投標須知之規定延長之,繳納方式依本採購投標須知第十一條規定辦理)。
廠商資格
:
基本資格:廠商應檢附:
(A)「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其營業項目應為:「E599010配管工程業」。
(B)檢附天然氣輸氣管管線及管閥安裝之實績可供本公司審查。
(C)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上述無退票紀錄證明,如有退票但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無退票紀錄。機關有證據顯示廠商於截止投標期限前,係拒絕往來戶或有退票紀錄者,依證據處理。
圖說費領取方式及地點
:本採購案僅提供電子領標,不辦理書面領標;電子領標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 web.pcc.gov.tw /)下載領取。
其 他
:
1.本採購案預算金額及廠商投標標價均含加值型營業稅。
2.本招標案僅提供電子領標,不提供書面領標及不辦理電子投標。
3.營造業-承攬工程手冊(全冊)至少包含「營造業登記證書」及「負責人照片、負責人印鑑及營造業印鑑」,否則視為資格不符。
4.本招標案招標文件內容文字敘述略有修正。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核能火力發電工程處中部施工處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