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核能火力發電工程處中部施工處
電子郵件信箱
u435646@taipower.com.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434臺中市龍井區龍昌路1號(台電中部施工處開標室)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避免得標廠商無正當理由不訂約或不履行契約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34臺中市龍井區龍昌路1號(台電中部施工處)
履約期限
自通知開工日起算,至乙方應辦理之施工標案監造工作竣工驗收合格,並完成本服務契約所要求乙方應辦竣工事項及相關文件送甲方驗收合格之日止(含缺失及澄清)(詳工作說明書)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公司制定之標準契約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依政府機關組織法律組成之非公司組織事業機構,依法令免申請核發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承攬或營業手冊、繳稅證明文件或加入商業團體者,參加投標時,得免繳驗該等證明文件。
其他:附加說明
主旨:更正本處案號6761200027號「既有聯絡橋(龍昌橋)改建工程委託監造技術服務工作」之招標文件部份內容。
說明:
一、
(1) 修正工作說明書11.4.1.2其他直接費用補充以「式」計價費用調整之說明。
(2) 修正最有利標廠商評選辦法肆、評選作業二、第二次評選會議之評選流程。
二、本案原投標截止日期(113/03/27下午3:00)及原開標日期(113/03/28上午10:00),時間均不變。
其他:圖說費領取方式及地點
:本採購案僅提供電子領標,不辦理書面領標;電子領標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 web.pcc.gov.tw /)下載領取。
其他: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3年3月27日15時00分前寄達或專人送達台中市龍井區麗水里龍昌路1號(台電中部施工處)。
3.以上公告預算金額為含稅。
4.本採購案廠商投標標價不含加值型營業稅,投標廠商標價超出「預算金額(未稅):120,952,381元」者為不合格標。
5.以上內容僅供參考,詳細規定以網站正式公告為準。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核能火力發電工程處中部施工處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