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核能火力發電工程處中部施工處
電子郵件信箱
u460422@taipower.com.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434臺中市龍井區麗水里龍昌路1號(台電中部施工處)
開標地點
434台中市龍井區麗水里龍昌路1號 (台電中部施工處開標室)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避免得標廠商無正當理由不訂約或不履行契約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避免得標廠商無正當理由不訂約或不履行契約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34臺中市龍井區麗水里龍昌路1號(台電中部施工處)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自中華民國111年09月01日起至111年12月 31日止,為期四月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公司標準契約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廠商須提出資格文件影本;機關於必要時得通知廠商限期提出正本供查驗。如允許依法令免申請核發本項基本資格證明文件之廠商參與投標,一併載明該等廠商免繳驗之證明文件;另如允許合作社為投標廠商,且投標廠商為合作社者,應依合作社法之規定,並附具合作社章程,且章程業務項目需涵蓋本採購委託工作項目):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其營業項目須登記有 I199990其他顧問服務業 (無限定營業項目者免填)。
(2)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繳稅證明。(暫停營業廠商不得參與投標)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以上金額均含稅。
2.本案預算金額(不含稅)約176,190元
3.投標廠商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4.招標公告或招標文件所定之開標日或通知之決標日,若招標機關因突發事故而停止辦公時,則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或決標時間代之。
同時定截止投標時間及開標時間者,若截止投標時間遇停止辦公而延期時,其開標時間二者之相隔時間順延之。
※檢舉機關之連絡電話:
1.招標機關廉政熱線:04-26396002
招標機關廉政電子郵箱:d67663@taipower.com.tw
2.調查機關:
法務部調查局 電話:02-29177777 信箱:新店郵政60000信箱
臺中市調查處 電話:(04)23038888 信箱:台中市郵政60000號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核能火力發電工程處中部施工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部會署-法務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30號、電話:02-23705840、傳真:02-23896249)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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