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760851306 已決標公告

通霄電廠更新擴建計畫電廠區道路及排水系統工程(第二階段)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吉村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10,510,000
原始預算
$ 120,000,000
底價金額
$ 110,510,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核能火力發電工程處中部施工處
機關代碼 3.13.32.15.11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64 - 電力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陳政賢
聯絡電話 (037)758288#3314
機關代碼 3.13.32.15.11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核能火力發電工程處中部施工處
機關地址 357苗栗縣通霄鎮海濱路1-31號
聯絡人 陳政賢
聯絡電話 (037)758288#3314
傳真號碼 (037)758230
電子郵件信箱 u435646@taipower.com.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11/1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50元
系統使用費 55元
文件代收費 28元
總計 63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核能火力發電工程處中部施工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11/26 16:00
開標時間 108/11/27 10:00
開標地點 357苗栗縣通霄鎮海濱路1-31號(中部施工處第四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400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8年11月26日16時00分前寄達或專人送達苗栗縣通霄鎮海濱路1-31號(台電中部施工處)。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苗栗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通知開工日之日起334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公司制定之標準版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圖說費領取方式及地點 :本採購案僅提供電子領標,不辦理書面領標;電子領標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 web.pcc.gov.tw /)下載領取。
押標金 :如以支票繳納者支票抬頭名稱為「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廠商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或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金者,其有效期至少須至109年01月16日止,並應依本工程採購投標須知之規定延長之,繳納方式依本採購投標須知第十一條規定辦理。
受理單位: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核能火力發電工程處中部施工處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32.15.11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陳政賢
聯絡電話
(037)758288#3314
機關代碼
3.13.32.15.11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核能火力發電工程處中部施工處
機關地址
357苗栗縣通霄鎮海濱路1-31號
聯絡人
陳政賢
聯絡電話
(037)758288#3314
傳真號碼
(037)758230
電子郵件信箱
u435646@taipower.com.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11/1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50元
系統使用費
55元
文件代收費
28元
總計
63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核能火力發電工程處中部施工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11/26 16:00
開標時間
108/11/27 10:00
開標地點
357苗栗縣通霄鎮海濱路1-31號(中部施工處第四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400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8年11月26日16時00分前寄達或專人送達苗栗縣通霄鎮海濱路1-31號(台電中部施工處)。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苗栗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通知開工日之日起334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公司制定之標準版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圖說費領取方式及地點
:本採購案僅提供電子領標,不辦理書面領標;電子領標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 web.pcc.gov.tw /)下載領取。
押標金
:如以支票繳納者支票抬頭名稱為「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廠商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或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金者,其有效期至少須至109年01月16日止,並應依本工程採購投標須知之規定延長之,繳納方式依本採購投標須知第十一條規定辦理。
受理單位: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核能火力發電工程處中部施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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