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核能火力發電工程處中部施工處
電子郵件信箱
u435646@taipower.com.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核能火力發電工程處中部施工處
開標地點
苗栗縣通霄鎮海濱路1-31號(中部施工處第四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8年7月22日16時30分前寄達或專人送達苗栗縣通霄鎮海濱路1-31號(台電中部施工處)。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公司制定之標準版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中華民國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甲、乙、丙等綜合營造業。
附加說明
主旨:更正本處案號6760851305號「通霄電廠新1機主/輔變壓器區防風牆延伸工程」之開標時間。
說明:
一、依據中央氣象局「丹娜絲颱風」路徑預報,本案原定開標日之開標地點-苗栗縣,可能壟罩於暴風圈中,考量與會人員安全故延後開標時間。
二、本案原訂之投標截止日期為108年7月18日16:30分,更正為108年7月22日16:30分;原訂之開標日期為108年7月19日10:00分,更正為108年7月23日10:00分。
圖說費領取方式及地點
本採購案僅提供電子領標,不辦理書面領標;電子領標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 web.pcc.gov.tw /)下載領取。
押標金
如以支票繳納者支票抬頭名稱為「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廠商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或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金者,其有效期至少須至108年09月11日止,並應依本工程採購投標須知之規定延長之,繳納方式依本採購投標須知第十一條規定辦理。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法務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30號、電話:02-23705840、傳真:02-23896249)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苗栗縣調查站(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玉清路382號;苗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7-35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核能火力發電工程處中部施工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