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核能火力發電工程處中部施工處
電子郵件信箱
u460182@taipower.com.tw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核能火力發電工程處中部施工處
開標地點
357苗栗縣通霄鎮海濱路1-31號(台電中部施工處第四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5年11月22日16時30分前寄達或專人送達苗栗縣通霄鎮海濱路1-31號(台電中部施工處)。
履約期限
第一分項:開工日起100日曆天;第二分項:通知日起90日曆天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公司標準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依下列資格其中之一
1. 中華民國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甲、乙、丙等綜合營造業。
2. 中華民國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土木包工業。
3. 庭園、景觀工程專業營造業(營業項目代碼E103091)。
4. 園藝服務業(營業項目代碼A102080)。
圖說費領取方式及地點
本採購案僅提供電子領標,不辦理書面領標;電子領標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 web.pcc.gov.tw /)下載領取。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苗栗縣通霄鎮海濱路1-31號(台電中部施工處)。
2.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 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3.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苗栗縣調查站(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玉清路382號;苗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7-35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_2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核能火力發電工程處中部施工處
申訴受理單位_2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