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核能火力發電工程處中部施工處
電子郵件信箱
u460422@taipower.com.tw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57苗栗縣通霄鎮海濱路1-31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57苗栗縣通霄鎮海濱路1-31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自第一次指定量身日起50日曆天內完成交貨
廠商資格摘要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此等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注意:依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2)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繳稅證明。(※暫停營業廠商不得參與投標)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以上金額均含稅
(2)本案採購金額(不含稅)620,000元;預算金額(不含稅)620,000元
(3)函索招標文件之廠商,請附貼足新台幣 65 元限時掛號郵資之回郵信封一只
(4)投標文件中需附長、短袖襯衫灰色附PANTONE7445C色譜值之證明文件【投標廠商需檢附上衣顏色色號由中國紡織工業研究中心或具有公信力檢驗單位出具之證明文件】,未附者為不合格標
(5)餘詳「台電中部施工處105年度員工工作服採購規範」、「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財物採購投標須知暨契約條款」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核能火力發電工程處中部施工處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法務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30號、電話:02-23705840、傳真:02-23896249)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苗栗縣調查站(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玉清路382號;苗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7-35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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