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730600003 已決標公告

深澳施工處107年度勤務類及清潔維護類勞務性工作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元元工程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9,737,844
原始預算
$ 10,867,500
底價金額
$ 9,974,244
決標折數
97.63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核能火力發電工程處深澳施工處
機關代碼 3.13.32.15.10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7 - 其他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吳金蓮
聯絡電話 (02)24968311#291
機關代碼 3.13.32.15.10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核能火力發電工程處深澳施工處
機關地址 224新北市瑞芳區瑞濱里台電新村26號
聯絡人 吳金蓮
聯絡電話 (02)24968311#291
傳真號碼 (02)24968323
電子郵件信箱 u649804@taipower.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契約到期後在甲方新約尚未簽訂完成時,乙方應繼續履行原約各項條款 至新約簽訂完成時止,並以1個月為期限,甲方並按原約條件付款,乙方應配合 辦理,擴充金額不得超過862,500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12/1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24新北市瑞芳區瑞濱里台電新村26號 (供應組)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費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12/22 09:00
開標時間 106/12/22 10:00
開標地點 224新北市瑞芳區瑞濱里台電新村26號 (供應組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伍拾壹萬元整,請於截止收件期限前辦妥,若以票據繳納,抬頭請填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4新北市瑞芳區瑞濱里台電新村26號 (供應組)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107年01月01起至107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此等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繳稅證明。(暫停營業廠商不得參與投標)【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親自向深澳施工處供應組事務課領取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以上金額均含稅。(預算金額未稅10,350,000元、含稅10,867,500元) 2.後續擴充1個月,採購金額未稅11,212,500元、含稅11,773,125元 【其他】:1.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廉政熱線如下: (1)政風專線: 電話:(02)2366-7364 傳真:(02)2368-1674 廉政電子信箱:d05703@taipower.com.tw (2)主辦單位廉政熱線:(02)2496-8311 2.法務部調查局: 地址: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 檢舉信箱:(02)2917-7777 檢舉信箱:新電郵政60000號信箱 3.法務部調查局新北市調查處: 地址: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 檢舉電話:(02)2963-8888 檢舉信箱: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 4.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中央採購稽核小組: 地址:110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 電話:(02)8789-7548 傳真:(02)8789-7554 5.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 地址:110台北市福州街15號 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電子郵件:ps.unit@moea.gov.tew 6.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電話:0800-286-586;檢舉信箱: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 號信箱;傳真檢舉專線:02-2562-1156;電子郵件檢舉信箱: gechief-p@mail.moj.gov.tw;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10048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 號7樓。 7.廠商投標以遞送資格文件一式供審查為原則。 8.投標時以營利事業登記證做為唯一公司證明文件標單無效。 9.開標時,若依採購法第53條辦理比減價時,投標廠商未到場,視同放棄減價權利。 10.本採購契約到期後在 甲方新約尚未簽訂完成時,乙方應繼續履行原約各項條款 至新約簽訂完成時止,並以1個月為期限,甲方並按原約條件付款,乙方應配合 辦理,擴充金額不得超過862,500元。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核能火力發電工程處深澳施工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12/22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32.15.10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吳金蓮
聯絡電話
(02)24968311#291
機關代碼
3.13.32.15.10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核能火力發電工程處深澳施工處
機關地址
224新北市瑞芳區瑞濱里台電新村26號
聯絡人
吳金蓮
聯絡電話
(02)24968311#291
傳真號碼
(02)24968323
電子郵件信箱
u649804@taipower.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契約到期後在甲方新約尚未簽訂完成時,乙方應繼續履行原約各項條款 至新約簽訂完成時止,並以1個月為期限,甲方並按原約條件付款,乙方應配合 辦理,擴充金額不得超過862,500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12/1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24新北市瑞芳區瑞濱里台電新村26號 (供應組)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費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12/22 09:00
開標時間
106/12/22 10:00
開標地點
224新北市瑞芳區瑞濱里台電新村26號 (供應組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伍拾壹萬元整,請於截止收件期限前辦妥,若以票據繳納,抬頭請填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4新北市瑞芳區瑞濱里台電新村26號 (供應組)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107年01月01起至107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此等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繳稅證明。(暫停營業廠商不得參與投標)【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親自向深澳施工處供應組事務課領取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以上金額均含稅。(預算金額未稅10,350,000元、含稅10,867,500元) 2.後續擴充1個月,採購金額未稅11,212,500元、含稅11,773,125元 【其他】:1.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廉政熱線如下: (1)政風專線: 電話:(02)2366-7364 傳真:(02)2368-1674 廉政電子信箱:d05703@taipower.com.tw (2)主辦單位廉政熱線:(02)2496-8311 2.法務部調查局: 地址: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 檢舉信箱:(02)2917-7777 檢舉信箱:新電郵政60000號信箱 3.法務部調查局新北市調查處: 地址: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 檢舉電話:(02)2963-8888 檢舉信箱: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 4.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中央採購稽核小組: 地址:110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 電話:(02)8789-7548 傳真:(02)8789-7554 5.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 地址:110台北市福州街15號 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電子郵件:ps.unit@moea.gov.tew 6.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電話:0800-286-586;檢舉信箱: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 號信箱;傳真檢舉專線:02-2562-1156;電子郵件檢舉信箱: gechief-p@mail.moj.gov.tw;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10048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 號7樓。 7.廠商投標以遞送資格文件一式供審查為原則。 8.投標時以營利事業登記證做為唯一公司證明文件標單無效。 9.開標時,若依採購法第53條辦理比減價時,投標廠商未到場,視同放棄減價權利。 10.本採購契約到期後在 甲方新約尚未簽訂完成時,乙方應繼續履行原約各項條款 至新約簽訂完成時止,並以1個月為期限,甲方並按原約條件付款,乙方應配合 辦理,擴充金額不得超過862,500元。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核能火力發電工程處深澳施工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12/22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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