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核能火力發電工程處深澳施工處
電子郵件信箱
u649804@taipower.com.tw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契約到期後在甲方新約尚未簽訂完成時,乙方應繼續履行原約各項條款
至新約簽訂完成時止,並以1個月為期限,甲方並按原約條件付款,乙方應配合
辦理,擴充金額不得超過862,500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24新北市瑞芳區瑞濱里台電新村26號 (供應組)
開標地點
224新北市瑞芳區瑞濱里台電新村26號 (供應組開標室)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伍拾壹萬元整,請於截止收件期限前辦妥,若以票據繳納,抬頭請填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4新北市瑞芳區瑞濱里台電新村26號 (供應組)
履約期限
自107年01月01起至107年12月31日止
廠商資格摘要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此等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繳稅證明。(暫停營業廠商不得參與投標)【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親自向深澳施工處供應組事務課領取
附加說明
1.以上金額均含稅。(預算金額未稅10,350,000元、含稅10,867,500元)
2.後續擴充1個月,採購金額未稅11,212,500元、含稅11,773,125元
【其他】:1.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廉政熱線如下:
(1)政風專線:
電話:(02)2366-7364
傳真:(02)2368-1674
廉政電子信箱:d05703@taipower.com.tw
(2)主辦單位廉政熱線:(02)2496-8311
2.法務部調查局:
地址: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
檢舉信箱:(02)2917-7777
檢舉信箱:新電郵政60000號信箱
3.法務部調查局新北市調查處:
地址: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
檢舉電話:(02)2963-8888
檢舉信箱: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
4.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中央採購稽核小組:
地址:110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
電話:(02)8789-7548
傳真:(02)8789-7554
5.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
地址:110台北市福州街15號
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電子郵件:ps.unit@moea.gov.tew
6.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電話:0800-286-586;檢舉信箱: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
號信箱;傳真檢舉專線:02-2562-1156;電子郵件檢舉信箱:
gechief-p@mail.moj.gov.tw;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10048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
號7樓。
7.廠商投標以遞送資格文件一式供審查為原則。
8.投標時以營利事業登記證做為唯一公司證明文件標單無效。
9.開標時,若依採購法第53條辦理比減價時,投標廠商未到場,視同放棄減價權利。
10.本採購契約到期後在 甲方新約尚未簽訂完成時,乙方應繼續履行原約各項條款
至新約簽訂完成時止,並以1個月為期限,甲方並按原約條件付款,乙方應配合
辦理,擴充金額不得超過862,500元。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核能火力發電工程處深澳施工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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