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核能火力發電工程處深澳施工處
電子郵件信箱
u923742@taipower.com.tw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24新北市瑞芳區瑞濱里台電新村26號( 供應組)
開標地點
224新北市瑞芳區瑞濱里台電新村26號(供應組開標室)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300,000元整,請於截止收件期限前辦妥,若以票據繳納,抬頭請填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4新北市瑞芳區瑞濱里台電新村26號 (供應組)
履約期限
自機關通知之開工日起至106年12月31日或履約金額達契約金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 (廠商須提出資格文件影本;機關得通知廠商提出正本供查驗):
1.具有中華民國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甲、乙、丙等綜合營造業。
2.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此等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3.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繳稅證明。(暫停營業廠商不得參與投標)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 (廠商須提出資格文件影本;機關得通知廠商提出正本供查驗):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此等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繳稅證明。(暫停營業廠商不得參與投標)
附加說明
1.本案含稅金額新台幣6,600,000元(未稅金額新台幣6,285,714元)
2.[履約期限】自機關通知之開工日起至106年12月31日或履約金額達契約金額止。
3.本案標的名稱更正為106年度深澳施工處建廠辦公房舍及工區修繕維護工作。
4.更正投標廠商資格審查表:刪除土木包工業等字樣。
5.增列廠商資格條件:1.具有中華民國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甲、乙、丙等綜合營造業。
2.持有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 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
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
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構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
明文件。此等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6.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地址: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三號9樓
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 電話:(02)8789-7530 傳真:(02)8789-751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 電話:(02)8789-7548 傳真:(02)8789-7554
7.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台北市福州街十五號
電話:(02)2397-1592 傳真:(02)2397-1593
8.法務部調查局電話:(02)2918-8888 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
9.新北市調查處電話:(02)2962-8888 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
10. 法務部廉政署
檢舉電話:0800-286-586,檢舉信箱: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
傳真檢舉專線:(02)2562-1156
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
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5樓
11.廠商投標以遞送資格文件一式供審查為原則。
12.投標時以營利事業登記證做為唯一公司證明文件標單無效。
13.開標時,若依採購法第53條辦理比減價時,投標廠商未到場,視同放棄減價權利。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核能火力發電工程處深澳施工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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