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9樓
電子郵件信箱
u043669@taipower.com.tw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9樓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9樓
押標金額度
以新臺幣萬元為單位,依每一報價之標的項目分別繳納之,金額以不低於預算金額之3.5% 計算(萬元以下4捨5入至萬元,即新臺幣80萬元)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9樓
廠商資格摘要
(1)暫停營業廠商不得參與投標。(2)國內廠商須有:A.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此等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B.交通部核准之運送執照。C.在美國 設立之分公司或其代理商需擁有美國FMC執照。D.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影本。(3)國外廠商須有:A.其公司或其美國分公司需擁有美國FMC執照。B.在臺登記分公司或代理商需擁有交通部核准之運送執照。C.其中非以中文或英文表示之文件須附經公證或認證之中文或英文譯本。規格文件以招標單(Invitation To Bid)第8點之規定為準。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採購金額
本採購預算金額:預算金額新臺幣22,764,218元(含營業稅)( 註:公告金額以上須公開,預算金額新臺幣21,680,208元(不含營業稅)),投標廠商標價(不含營業稅)超過預算金額(不含營業稅)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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