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9樓
電子郵件信箱
u043164@taipower.com.tw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9樓
開標地點
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8樓燃料處808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8樓船舶營運計畫
廠商資格摘要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此等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注意:依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直轄市政府及
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2)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繳稅證明。(※暫停營業廠商不得參與投標)
(3)其他:提供“曾供應萬噸(DWT)級以上,遠洋商船所需之化學藥劑能力証明文件”。
附加說明
(1)上述金額均含稅。
(2)本案採購金額(不含稅)NTD5,000,000元,預算金額(不含稅)NTD5,000,000元。
(3)本案投標廠商標價高過預算金額(NTD5,000,000,未稅)者為不合格標。
(4)履約期限:自決標之日起為期3年。
若決標日早於105年9月15日(含),則履約期限自105年9月16日起為期3年
(5)招標機關廉政熱線:02-23666859或02-23667364
招標機關廉政電子郵箱:d05703@taipower.com.tw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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