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副樓7樓
電子郵件信箱
u776029@taipower.com.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副樓4樓開標一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0781309001押標金帳戶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1樓外收發室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依據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之標準契約範本辦理。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本案履約地點為行政院所頒佈之原住民地區,本次為第2次招標,符合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施行細則第9條原住民廠商無法承包之情形,本次無優先決標予原住民廠商。
《二》1.上網領標,網站:http://www.pcc.gov.tw。
2.郵購領標者,請於領標期限內,檢附回郵信封(貼足回郵),以掛號郵寄並註明標案名稱及案號,逕寄本處綜合計劃組收(投標者應自行估量郵遞所需時間,倘因郵局延誤投標時效,本公司不負責任)。
《三》1.以上金額均含『加值型營業稅』,不含稅金額為新臺幣$1,241,522元整。
2.廠商投標標價清單超過預算金額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3.本案已於公告中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機關得免另備書面文件。
4.檢舉受理單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核能後端營運處
政風部門 檢舉電話:02-23657210分機17045
電子郵箱:d541@taipower.com.tw.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政風處
檢舉電話:02-23667364 傳真電話:02-23681674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