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副樓7樓
電子郵件信箱
u777021@taipower.com.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公司保留於本案履約期限終止前,增購預算金額20%之權利。 (詳投標須知第六十二條)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副樓4樓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1樓外收發
履約期限
自決標次日起至民國110年12月31日止
廠商資格摘要
基本資格:詳如廠商投標須知六十四 廠商應提送之資格及證明文件
(一)投標廠商聲明書及切結書正本
(二)基本資格證明文件
與提供招標標的有關者: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
2.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納稅證明。(※暫停營業廠商不得參與投標)
3.經中華民國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廠商,其營業項目含儀器儀表安裝工程業(EZ05010)或自動控制設備工程業(E603050)之公司行號。。
其他:附加說明
《一》1.上網領標,網站:http://www.pcc.gov.tw。
2.郵購領標者,請於領標期限內,檢附回郵信封(貼足回郵),以掛號郵寄並註明標案名稱及案號,逕寄本處綜合計劃組收(投標者應自行估量郵遞所需時間,倘因郵局延誤投標時效,本公司不負責任)。
《二》1.以上金額均含『加值型營業稅』,不含稅金額為新臺幣$2,366,750元整。
2.廠商投標標價清單超過預算金額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3.本案已於公告中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機關得免另備書面文件。
4.檢舉受理單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核能後端營運處
政風部門 檢舉電話:02-23657210分機7045
電子郵箱:d541@taipower.com.tw.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政風處
檢舉電話:02-23667364 傳真電話:02-23681674
《三》本案履約期限:自決標次日起至民國110年12月31日止或累計施作金額已達契約總金額之上限(含20%擴充金額),何者先到者視為契約已完成。(詳工作規範四、(一))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