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副樓7樓
電子郵件信箱
u002865@taipower.com.tw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副樓4樓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6/05/30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1樓 外收發室
履約期限
乙方應自決標次日起,履行為期一年採購標的之供應。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聲明書」:格式應依照主管機關所訂者。
二、領有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營業項目(擇一即可):放射性廢料處理服務業、鋼結構及建築組件製造業、土木包工業、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相關之證明者。(此等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暫停營業廠商不得參與投標)
三、廠商納稅之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影本。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依法免繳納營業稅或綜合所得稅者,應繳交核定通知書影本或其他依法免稅之證明文件影本。】
附加說明
《一》、1.上網領標,網站:http://www.pcc.gov.tw。
2.專人領標者,請親至台北市羅斯福路三段242號副樓7樓領取。
3.郵購領標者,請於領標期限內,檢附回郵信封(貼足回郵),以掛號郵寄並註明標案名稱及案號,逕寄本處策劃組收(投標者應自行估量郵遞所需時間,倘因郵局延誤投標時效,本公司不負責任)。
《二》、1.以上金額均含『加值型營業稅』。
2.廠商投標標價清單超過預算金額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3.本案已於公告中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機關得免另備書面文件。
4.檢舉機關之連絡電話:招標機關廉政熱線:02-23667364
招標機關廉政電子郵箱:d05703@taipower.com.tw.
檢舉信箱:台北郵政13-257號信箱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