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780509017 已決標公告

台電公司蘭嶼貯存場員工宿舍家具採購案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決標日:105/08/25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喜臨門家具行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703,500
原始預算
$ 808,500
底價金額
$ 708,758
決標折數
99.26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代碼 3.13.31
標的分類 財物類 381 - 傢具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聯絡人 策 劃 組
聯絡電話 (02)23657210#2252
機關代碼 3.13.31
單位名稱 核能後端營運處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副樓7樓
聯絡人 策 劃 組
聯絡電話 (02)23657210#2252
傳真號碼 (02)23655441
電子郵件信箱 u002865@taipower.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08/2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09/06 16:00
開標時間 105/09/07 10:00
開標地點 台北市羅斯福路3段242號副樓4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外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東縣蘭嶼鄉(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之次日起60日曆天內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此等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注意:依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2)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繳稅證明。(※暫停營業廠商不得參與投標)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本案業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本次公告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時,將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決標原則:參考最有利標精神擇符合需要者辦理議價。 《一》、1.上網領標,網站:http://www.pcc.gov.tw。 2.專人領標者,請親至台北市羅斯福路三段242號副樓7樓領取。 3.郵購領標者,請於領標期限內,檢附回郵信封(貼足回郵),以掛號郵寄並註明標案名稱及案號,逕寄本處策劃組收(投標者應自行估量郵遞所需時間,倘因郵局延誤投標時效,本公司不負責任)。 《二》、1.以上金額均含『加值型營業稅』,不含稅金額為新台幣770,000元整。 2.廠商投標標價清單超過預算金額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3.本案已於公告中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機關得免另備書面文件。 4.檢舉機關之連絡電話:招標機關廉政熱線:02-23667364 招標機關廉政電子郵箱:d05703@taipower.com.tw. 檢舉信箱:台北郵政13-257號信箱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09/06 16: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31
標的分類 財物類 381 - 傢具
聯絡人
策 劃 組
聯絡電話
(02)23657210#2252
機關代碼
3.13.31
單位名稱
核能後端營運處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副樓7樓
聯絡人
策 劃 組
聯絡電話
(02)23657210#2252
傳真號碼
(02)23655441
電子郵件信箱
u002865@taipower.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08/2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09/06 16:00
開標時間
105/09/07 10:00
開標地點
台北市羅斯福路3段242號副樓4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外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東縣蘭嶼鄉(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之次日起60日曆天內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此等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注意:依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2)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繳稅證明。(※暫停營業廠商不得參與投標)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本案業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本次公告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時,將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決標原則:參考最有利標精神擇符合需要者辦理議價。 《一》、1.上網領標,網站:http://www.pcc.gov.tw。 2.專人領標者,請親至台北市羅斯福路三段242號副樓7樓領取。 3.郵購領標者,請於領標期限內,檢附回郵信封(貼足回郵),以掛號郵寄並註明標案名稱及案號,逕寄本處策劃組收(投標者應自行估量郵遞所需時間,倘因郵局延誤投標時效,本公司不負責任)。 《二》、1.以上金額均含『加值型營業稅』,不含稅金額為新台幣770,000元整。 2.廠商投標標價清單超過預算金額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3.本案已於公告中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機關得免另備書面文件。 4.檢舉機關之連絡電話:招標機關廉政熱線:02-23667364 招標機關廉政電子郵箱:d05703@taipower.com.tw. 檢舉信箱:台北郵政13-257號信箱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09/06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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