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21樓
電子郵件信箱
d061@taipower.com.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21樓2101A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21樓環境保護處環保技術組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公司訂定之各類標準契約範本(係參照工程會範本訂定)辦理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凡⼤專院校、研究機構、團體及國內外技術顧問機構或個⼈具執⾏研究性質之計畫能⼒者均可參加投標。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計畫主持⼈或協同主持⼈需具備執⾏研究計畫之研究能⼒,檢附曾完成或⽬前正在執⾏之與本案計畫
性質相關承作能⼒之證明文件,如曾參與之研究名稱或發表期刊之論文或接受委託廠家名稱等相關資
料影本等。
附加說明
1.本案為限制性招標,完成研究計畫書評審後,依優勝序位辦理議價。2.本案採不分段開標。3.廠商投標標價清單所載標價如⾼於公告預算,即屬不合格標。4.本案提供電⼦領標,不提供書⾯招標文件。5.疑議、異議及申訴:廠商與本公司關於招標、審標、決標、履約或驗收之爭議,應依政府採購法相關異議申訴之規定辦理。6.公告⾦額為含稅⾦額,不含稅預算⾦額為751萬元、不含稅採購⾦額為751萬元。7.投標文件使⽤文字:中文,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英文。8.投標文件須於投標截⽌期限前,以郵遞或專⼈送達招標機關於招標投標文件上所指定之場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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