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21樓
電子郵件信箱
d061@taipower.com.tw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契約有效期間變更資料蒐集、現場調查次數、分析評估工作內容,並依契約單價計價,增加金額以本案預算金額40%為上限。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21樓環境保護處2102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21樓環境保護處環保技術組
履約期限
106年4月1日至113年12月31日(預計)
廠商資格摘要
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技師事務所或聯合技師事務所、財團法人、大專院校等(需提交文件詳廠商投標須知附件)。
附加說明
1.本案為限制性招標,完成服務建議書評審後,依優勝序位辦理議價。2.本案採不分段開標。3.106年2月24日下午2時於台灣電力公司環保處2102室開標。4.廠商投標標價清單所載標價如高於公告預算,即屬不合格標。5.本案提供電子領標,不提供書面招標文件。6.疑議、異議及申訴:廠商與本公司關於招標、審標、決標、履約或驗收之爭議,應依政府採購法相關異議申訴之規定辦理。本公司釋疑之電話為:02-23667222,傳真電話為:02-23673719,地址:北市羅斯福路3段242號21樓。7.預算金額為含稅金額 (其中106年度預估所需費用為預算金額之30 %、107年度預估所需費用為預算金額之40%、108年度預估所需費用為預算金額之30%)。8.投標文件使用文字:中文,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9.投標文件須於投標截止期限前,以郵遞或專人送達招標機關於招標投標文件上所指定之場所。
招標規範附件、興達電廠燃氣更新改建計畫環境影響評估工作第二階段環境現況調查表之內容修正。
招標須知第二十四條、第二十七條內容修正。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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