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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機關保留後續擴充1年之權利,如機關認定廠商於履約屆滿前服務情形良好,經由雙方合意後,得通知廠商依原合約條件及原契約價金,以換文方式續約至115年2月28日止。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6樓601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6樓公眾服務處(請送本公司外收發室)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公司訂定之各類標準契約(係參照文化部範本訂定)。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投標廠商聲明書:格式應依照主管機關所訂者。
(二)投標標價清單。
(三)招標及投標基本資料表。
(四)企劃書1式9份。
(五)試作刊物1式9份。
詳細內容請參考本標案「投標須知」第64條。
附加說明
一、上述金額均含稅。
二、不含營業稅之金額為:採購金額:17,900,000元;預算金額:8,950,000元。
三、廠商之投標標價清單請以未稅報價。投標廠商標價(不含營業稅)超過預算金額(不含營業稅)者為不合格標。
四、本標案履約(工作)地點:台北市及依機關核定地點。
五、截止收件日或開標日若遇颱風等災變,逕依「因應颱風等災變部分地區停止上班,各機關招標公告之截止收件日(以下簡稱截標日)或開標日是否延期處理原則」規定辦理。
六、其他須知:
(一)本公司所提供任何限制閱覽之資料、文件或其內容非經書面同意,投標者不得對外發表、公開或透露。
(二)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廉政熱線如下:
1.政風專線:
電話:(02)2366-7364
傳真:(02)2368-1674
廉政電子信箱:u460016@taipower.com.tw
2.主辦單位廉政熱線:(02)2366-7651
(三)洽詢專線如下:
1.標案內容洽詢:黃小姐、電話:(02)2366-8643
2.標務洽詢:徐小姐、電話:(02)2366-7438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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