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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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871 非電視或廣播廣告)。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871 非電視或廣播廣告)。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招標機關保留後續擴充1年之權利,如甲方認定履約廠商(以下簡稱乙方)於履約屆滿前服務情形良好,得通知乙方依原合約條件及原契約價金扣除107年網站設計建置固定費用後,以換文方式續約至108年12月31日止。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6樓公眾服務處社區服務組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台電總管理處1108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6樓公眾服務處社區服務組
履約期限
自106年12月1日至107年12月31日止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公司訂定之各類標準契約範本(係參照工程會範本訂定)辦理。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聲明書」:格式應依照主管機關所訂者。
(一)領有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且營業項目應與本採購案標的相同之廠商。
(二)廠商納稅之證明。
詳細內容請參考本標案「投標須知」第39條。
附加說明
一、前揭金額均含稅。
二、本標案採購金額(不含稅):18,300,000元;採購金額(含稅):19,215,000元
本標案預算金額(不含稅):9,300,000元;預算金額(含稅):9,765,000元。
三、廠商之投標標價清單請以未稅報價。
四、本標案履約(工作)地點:台北市及依甲方指定地點。
五、其他須知:
(一)本公司所提共任何限制閱覽之資料、文件或其內容非經書面同意,投標者不得對外發表、公開或透露。
(二)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廉政熱線如下:
1.政風專線:
電話:(02)2366-7364
傳真:(02)2368-1674
廉政電子信箱:d05703@taipower.com.tw
2.主辦單位廉政熱線:(02)2366-6774
(四)1.標務洽詢:呂小姐、電話:(02)2366-7438
2.標案內容洽詢:徐先生、電話:(02)2366-7436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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