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4樓
電子郵件信箱
u1040125@taipower.com.tw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彩色電費單據列印封裝作業委外服務其作業數量為預估數,甲方得因實際用電用戶數調整實際作業數量,並依契約單價,簽收核算各月份實際作業數量金額,於本契約履約期間甲方得因業務需求,調整列印封裝及插頁數量,其增加幅度以原契約總金額(不含營業稅)20%為上限;另契約期限2年(自正式作業日起算),契約期滿如甲方新採購案尚未正式作業,甲方保留以原契約規定單價及條件之增購權利。(詳如本案契約書第十九條第六項規定)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4樓404A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4樓資訊系統處計劃組
履約期限
契約期限2年(自正式作業日起算)詳見契約規範
廠商資格摘要
依政府機關組織法律組成之非公司組織事業機構,依法令免申請核發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承攬或營業手冊、繳稅證明文件或加入商業團體者,參加投標時,得免繳驗該等證明文件。(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証明。(2)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3)與履約能力有關之証明:廠商信用之證明。(詳投標須知六十九)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投標方式
郵遞或專人於投標期限前送達台北市羅斯福路3段242號4樓資訊系統處計劃組。投標廠商之投標文件應以書面密封,標封外封請書明案號、案名、投標廠商名稱、地址、傳真電話、聯絡電話及投標廠商統一編號等,以供識別。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自公告日起至截標時間止。
請上網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站(網址為:http://web.pcc.gov.tw ):下載領標。
其他
1.招標機關廉政熱線:02-23667364 廉政電子郵箱:d05703@taipower.com.tw。
檢舉不法電話與信箱: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專線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地址:100 臺北市褔州街15號。電子郵件信箱:ps.unit@moea.gov.tw。
2.釋疑及異議專線台電資訊系統處02-23666994傳真:02-23651439地址:台北市羅斯福路3段242號4樓。
3.預算、預計、採購金額均含營業稅。
4.預算金額 12,520,000元(未稅)
預計金額 12,520,000元(未稅)
採購金額 16,589,000元(未稅)
5.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者,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代之。
6.契約期限:契約期限2年(自正式作業日起算),如契約期滿甲方新採購案尚未正式作業,甲方保留以原契約規定單價及條件之增購權利,至新案正式作業日止,惟展延期限以90日曆天為上限。
7.105/08/04更正招標文件如下 :
【投標須知】八十三、(7)計畫書紙本一式 10 份及內容一致之電子檔案光碟一式 2 份(光碟內容與紙本不一致時以紙本為準)。(裝封於規格標封內,含「彩色電費單據列印封裝作業委外服務案招標規範」規定投標廠商須提供之列印樣本)
8.105/08/10更正招標文件如下 :
【投標須知】十五、本採購(2)不適用我國締結之條約或協定,外國廠商:可參與投標。(詳見【投標須知_1050810更正公告】)
9.105/08/11更正招標文件如下 :
【投標須知】十五、本採購(2)不適用我國締結之條約或協定,外國廠商:
下列外國廠商可以參與投標:1.國家或地區名稱:_香港_(未列明者即不允許)
(詳見【投標須知_1050811更正公告】)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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