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171300016 已決標公告

林口發電廠備品倉庫暨大修宿舍新建工程委託規劃設計監造技術服務工作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決標日:114/05/09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究境聯合建築師事務所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3,226,000
原始預算
$ 23,226,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代碼 3.13.31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1 - 建築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陳羿蓁
聯絡電話 (02)23667699
機關代碼 3.13.31
單位名稱 營建處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16F
聯絡人 陳羿蓁
聯絡電話 (02)23667699
傳真號碼 (02)23651630
電子郵件信箱 d0170102@taipower.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4/04/30
原公告日 114/04/1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營建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4/05/20 17:00
開標時間 114/05/21 09:3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副樓4樓開標二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1F收發室(或16F營建處)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至「林口發電廠備品倉庫暨大修宿舍新建工程」取得工程結算驗收證明書核發日,工程預定工期30個月,各項工作期限另詳本公告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公司委託技術服務之標準契約範本(參照工程會契約範本訂定)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採購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廠商類別為: 1.建築師事務所或聯合建築師事務所 2.外國建築師事務所或聯合建築師事務所 (廠商資格及應提送文件詳如本採購案之招標文件「廠商投標須知附件」)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附加說明: 本公司得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09年4月29日工程企字第10901002883號函認定涉及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各款情形,且本公司已依規定通知廠商,但尚未刊登政府採購公報期間,該廠商不具備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不得參與本採購。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其他:附加說明 1.本採購案辦理第1次招標公告之第1次更正公告,本次修正招標文件內容,修正部分請詳「修正條文對照表」,投標文件請使用修正更新後之文件;另有關公告期間廠商疑義及本公司說明資料請參閱:https://drive.google.com/file/d/1Hfm7FJWcMgapYyS_t-62FSRfubdYOFaq/view?usp=drive_link 2.本採購案履約地點:新北市及臺北市。 3.本採購案採準用最有利標公開評選優勝廠商,以固定費用(率)方式辦理。 4.本採購案履約期限(節錄如下,詳如本採購案之招標文件「服務範圍」): (1)本案以本公司通知開工日為契約開工日,並於該日起算契約工期;契約履約期限為「林口發電廠備品倉庫暨大修宿舍新建工程」取得工程結算驗收證明書核發日。 (2)工作1「初期提案階段工作文件」,開工日後30天內提送文件核定版(O版) (3)工作2「規劃及基本設計階段工作文件」,初期提案階段工作文件核定日後120天內提送文件核定版(O版)。 (4)工作3「建築許可申請」,規劃及基本設計階段工作文件核定日後60天內提送建造執照申請。 (5)工作4「候選智慧綠建築證書」,建造執照核准日後60天內提送申請,一樓板勘驗前取得。 (6)工作5「五大管線審查申請」,建造執照核准日後60天內提送申請,招標文件定案版提送前取得核可。 (7)工作6「細部設計階段工作文件(五大管線審查送審文件及圖說、候選智慧綠建築證書申請文件及圖說除外)」,建造執照核准日後90天內提送文件核定版(O版)。 ...等12項工作 5.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 6.前述預算金額及採購金額皆含加值型營業稅;不含加值型營業稅之預算金額及採購金額為新臺幣2,212萬元。 7.依據行政院訂定之「政府文件標準格式(ODF-CNS 15251)實施計畫(113-116年)」辦理,本公司招標文件之可編輯檔僅提供開放文件格式(ODF),相關軟體下載及使用說明請參見 數位發展部網站(首頁/核心業務/數位政府/政府共通應用服務/ODF文件應用工具)。 8.本採購案可申請之現勘時間為114年4月15日(星期二)、17日(星期四)、22日(星期二)及24日(星期四)之13時30分~15時30分,並由本公司林口發電廠派員陪同現勘,需先電話預約;聯絡人:林生瑋主辦,聯絡電話:(02)26062221分機5236。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31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陳羿蓁
聯絡電話
(02)23667699
機關代碼
3.13.31
單位名稱
營建處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16F
聯絡人
陳羿蓁
聯絡電話
(02)23667699
傳真號碼
(02)23651630
電子郵件信箱
d0170102@taipower.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4/04/30
原公告日
114/04/1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營建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4/05/20 17:00
開標時間
114/05/21 09:3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副樓4樓開標二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1F收發室(或16F營建處)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至「林口發電廠備品倉庫暨大修宿舍新建工程」取得工程結算驗收證明書核發日,工程預定工期30個月,各項工作期限另詳本公告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公司委託技術服務之標準契約範本(參照工程會契約範本訂定)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採購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廠商類別為: 1.建築師事務所或聯合建築師事務所 2.外國建築師事務所或聯合建築師事務所 (廠商資格及應提送文件詳如本採購案之招標文件「廠商投標須知附件」)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附加說明: 本公司得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09年4月29日工程企字第10901002883號函認定涉及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各款情形,且本公司已依規定通知廠商,但尚未刊登政府採購公報期間,該廠商不具備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不得參與本採購。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其他:附加說明
1.本採購案辦理第1次招標公告之第1次更正公告,本次修正招標文件內容,修正部分請詳「修正條文對照表」,投標文件請使用修正更新後之文件;另有關公告期間廠商疑義及本公司說明資料請參閱:https://drive.google.com/file/d/1Hfm7FJWcMgapYyS_t-62FSRfubdYOFaq/view?usp=drive_link 2.本採購案履約地點:新北市及臺北市。 3.本採購案採準用最有利標公開評選優勝廠商,以固定費用(率)方式辦理。 4.本採購案履約期限(節錄如下,詳如本採購案之招標文件「服務範圍」): (1)本案以本公司通知開工日為契約開工日,並於該日起算契約工期;契約履約期限為「林口發電廠備品倉庫暨大修宿舍新建工程」取得工程結算驗收證明書核發日。 (2)工作1「初期提案階段工作文件」,開工日後30天內提送文件核定版(O版) (3)工作2「規劃及基本設計階段工作文件」,初期提案階段工作文件核定日後120天內提送文件核定版(O版)。 (4)工作3「建築許可申請」,規劃及基本設計階段工作文件核定日後60天內提送建造執照申請。 (5)工作4「候選智慧綠建築證書」,建造執照核准日後60天內提送申請,一樓板勘驗前取得。 (6)工作5「五大管線審查申請」,建造執照核准日後60天內提送申請,招標文件定案版提送前取得核可。 (7)工作6「細部設計階段工作文件(五大管線審查送審文件及圖說、候選智慧綠建築證書申請文件及圖說除外)」,建造執照核准日後90天內提送文件核定版(O版)。 ...等12項工作 5.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 6.前述預算金額及採購金額皆含加值型營業稅;不含加值型營業稅之預算金額及採購金額為新臺幣2,212萬元。 7.依據行政院訂定之「政府文件標準格式(ODF-CNS 15251)實施計畫(113-116年)」辦理,本公司招標文件之可編輯檔僅提供開放文件格式(ODF),相關軟體下載及使用說明請參見 數位發展部網站(首頁/核心業務/數位政府/政府共通應用服務/ODF文件應用工具)。 8.本採購案可申請之現勘時間為114年4月15日(星期二)、17日(星期四)、22日(星期二)及24日(星期四)之13時30分~15時30分,並由本公司林口發電廠派員陪同現勘,需先電話預約;聯絡人:林生瑋主辦,聯絡電話:(02)26062221分機5236。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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