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171300002 已決標公告

萬大電廠新建木構造辦公室開幕暨參訪交流活動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決標日:113/03/14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歡樂塢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682,500
原始預算
$ 682,5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代碼 3.13.31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7 - 其他服務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聯絡人 林勝彥
聯絡電話 (02)23667699
機關代碼 3.13.31
單位名稱 營建處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16F
聯絡人 林勝彥
聯絡電話 (02)23667699
傳真號碼 (02)23651630
電子郵件信箱 d0170102@taipower.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682,5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03/1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3元
總計 7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營建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03/20 17:00
開標時間 113/03/21 09:3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三段242號(副樓4樓開標室二)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1F收發室(或16F營建處)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南投縣仁愛鄉(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預定113年4 月13日;如無法如期舉辦以致改期,則由本公司另行通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公司訂定之標準契約(參照工程會「投標須知範本」112.6.30版)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為原住民廠商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本採購案辦理第1次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之招標公告。 2.本採購案履約期限: (1)依據招標文件之契約第七條訂定之。 (2)自決標日3天後起至竣工日,竣工日為本案實際活動期程最終日。 (3)活動期程暫定於113年4月11日(準備日)至113年4月13日(最終日);如無法如期舉辦以致改期,則由本公司另行通知。 【相關工作詳如招標文件之工作範圍】 3.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 4.本採購案採固定費用,前述預算金額、預計金額及採購金額皆含加值型營業稅;不含加值型營業稅之預算金額、預計金額及採購金額為新臺幣65萬元。 5.本採購案係位於原住民地區且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採公開取得書面報價及企劃書參考最有利標精神決標方式辦理,本次即開放原住民及非原住民廠商投標,續將全部廠商予以評審評定出符合需要序位後,先擇最符合需要之原住民廠商進行議價;無法優先決標予原住民廠商時(作成紀錄後),改就全部經評審符合需要之廠商,擇最符合需要之廠商進行議價。 6.原住民廠商投標時,應檢附經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所開具仍於有效期間(六個月)之證明文件(依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施行細則第八條規定);未檢附或檢附之文件非於有效期內者視同一般廠商,無優先決標權。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31
聯絡人
林勝彥
聯絡電話
(02)23667699
機關代碼
3.13.31
單位名稱
營建處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16F
聯絡人
林勝彥
聯絡電話
(02)23667699
傳真號碼
(02)23651630
電子郵件信箱
d0170102@taipower.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682,5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03/1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3元
總計
7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營建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03/20 17:00
開標時間
113/03/21 09:3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三段242號(副樓4樓開標室二)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1F收發室(或16F營建處)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南投縣仁愛鄉(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預定113年4 月13日;如無法如期舉辦以致改期,則由本公司另行通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公司訂定之標準契約(參照工程會「投標須知範本」112.6.30版)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為原住民廠商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本採購案辦理第1次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之招標公告。 2.本採購案履約期限: (1)依據招標文件之契約第七條訂定之。 (2)自決標日3天後起至竣工日,竣工日為本案實際活動期程最終日。 (3)活動期程暫定於113年4月11日(準備日)至113年4月13日(最終日);如無法如期舉辦以致改期,則由本公司另行通知。 【相關工作詳如招標文件之工作範圍】 3.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 4.本採購案採固定費用,前述預算金額、預計金額及採購金額皆含加值型營業稅;不含加值型營業稅之預算金額、預計金額及採購金額為新臺幣65萬元。 5.本採購案係位於原住民地區且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採公開取得書面報價及企劃書參考最有利標精神決標方式辦理,本次即開放原住民及非原住民廠商投標,續將全部廠商予以評審評定出符合需要序位後,先擇最符合需要之原住民廠商進行議價;無法優先決標予原住民廠商時(作成紀錄後),改就全部經評審符合需要之廠商,擇最符合需要之廠商進行議價。 6.原住民廠商投標時,應檢附經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所開具仍於有效期間(六個月)之證明文件(依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施行細則第八條規定);未檢附或檢附之文件非於有效期內者視同一般廠商,無優先決標權。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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