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171100010 已決標公告

桃園區營業處配電材料大樓新建工程委託規劃設計技術服務工作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決標日:111/11/08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境向聯合建築師事務所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54,705,000
原始預算
$ 54,705,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代碼 3.13.31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1 - 建築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林勝彥
聯絡電話 (02)23667699
機關代碼 3.13.31
單位名稱 營建處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16F
聯絡人 林勝彥
聯絡電話 (02)23667699
傳真號碼 (02)23651630
電子郵件信箱 d0170102@taipower.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1/08/09
原公告日 111/07/1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營建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1/09/05 17:00
開標時間 111/09/06 09:3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副樓5樓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16F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開工日後30天內提送初期提案階段工作文件;其他各項工作期限詳服務範圍。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公司標準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廠商類別: 1.國內建築師事務所(或聯合建築師事務所)(得單獨投標或共同投標)。 2.外國建築師事務所(或聯合建築師事務所)(得單獨投標或共同投標)。 3.國內建築師事務所(或聯合建築師事務所)與外國建築師事務所(或聯合建築師事務所)。 4.國內建築師事務所(或聯合建築師事務所)與國內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5.國內建築師事務所(或聯合建築師事務所)與國內技師事務所(或聯合技師事務所)。 (二)廠商共同投標之適用條文及規定: 1. 共同投標時國內建築師事務所(或聯合建築師事務所)應為第1成員且為代表廠商,其所占契約金額比率應大於第2成員,廠商家數上限為2家。 2. 廠商無論採單獨投標或共同投標,各成員皆應檢附納稅之證明文件。 3. 廠商無論採單獨投標或共同投標,各成員皆應檢附投標廠商聲明書。 4.投標廠商採共同投標時,共同投標廠商之成員,不得對同一採購另行提出投標文件,或為另一共同投標廠商之成員。 ...等13項規定 【詳招標文件廠商投標須知附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附加說明 一、本採購案件辦理第1次公告之第1次更正公告,更正內容詳如更正公告條文修正對照表;另預定開標地點因故調整至本公司總管理處副樓5樓教室。 二、前述預算金額及採購金額皆含加值型營業稅;不含加值型營業稅之預算金額及採購金額為新臺幣52,100,000元整。 三、本採購案採不分段開標方式辦理。 四、工作期限: (一)各項工作期限概述如下: 1.初期提案階段工作文件;開工日後30天內提送文件核定版(O版)。 2.規劃及基本設計階段工作文件;初期提案階段工作文件核定日後120天內提送文件核定版(O版)。 3.建築許可申請;規劃及基本設計階段工作文件核定日後60天內提送建造執照申請掛件證明。 4.候選智慧綠建築證書、五大管線審查申請;建造執照核准日後60天內提送申請掛件證明。 5.細部設計階段工作文件(五大管線審查送審文件及圖說、候選智慧綠建築證書申請文件及圖說除外);建造執照核准日後90天內提送文件核定版(O版)。 6.工程招標階段工作文件;建造執照核准日後120天內提送文件核定版(O版)。 7.工程招標流廢標檢討報告及後續招標整體分析計畫文件;甲方通知日20天內提送文件核定版(O版)。 (二)本案以甲方通知開工日為契約開工日,並於該日起算契約工期契約履約期限為桃園區營業處配電材料大樓新建工程取得工程結算驗收證明書核發日。 (三)工作期限天數計算原則同招標文件貳、契約條款第七條履約期限。 【詳招標文件契約條款第七條履約期限及服務範圍】 五、本採購案件公開說明會之影片網址連結為:https://www.youtube.com/watch?v=rwdiGtPEYLI 六、本採購案自公告日起三周內開放基地預約現勘: (一)預約時間: 1.111年7月13日及15日,上午10~12時。 2.111年7月19日及21日,上午10~12時。 3.111年7月27日及29日,上午10~12時。 (二)預約電話:03-3392121#2413,本公司桃園區營業處李小姐。 七、訪客進出本公司工作場所,請配合本公司相關防疫規定: (一)進入本公司總管理處大樓「須持有已施打新冠肺炎疫苗2劑以上之證明文件(如:紙本疫苗接種卡、數位疫苗證明等)」且無身體不適症狀。 (二)如無法提出疫苗施打相關證明,則須提供3日內快篩陰性或7日內PCR之實體或數位證明,經確認後始得入內。 (三)測量體溫、佩戴口罩,如體溫超過攝氏37.5度或有感冒咳嗽等症狀者,建議立即就醫,並禁止進入本公司辦公場所。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9/05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31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林勝彥
聯絡電話
(02)23667699
機關代碼
3.13.31
單位名稱
營建處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16F
聯絡人
林勝彥
聯絡電話
(02)23667699
傳真號碼
(02)23651630
電子郵件信箱
d0170102@taipower.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1/08/09
原公告日
111/07/1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營建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1/09/05 17:00
開標時間
111/09/06 09:3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副樓5樓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16F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開工日後30天內提送初期提案階段工作文件;其他各項工作期限詳服務範圍。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公司標準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廠商類別: 1.國內建築師事務所(或聯合建築師事務所)(得單獨投標或共同投標)。 2.外國建築師事務所(或聯合建築師事務所)(得單獨投標或共同投標)。 3.國內建築師事務所(或聯合建築師事務所)與外國建築師事務所(或聯合建築師事務所)。 4.國內建築師事務所(或聯合建築師事務所)與國內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5.國內建築師事務所(或聯合建築師事務所)與國內技師事務所(或聯合技師事務所)。 (二)廠商共同投標之適用條文及規定: 1. 共同投標時國內建築師事務所(或聯合建築師事務所)應為第1成員且為代表廠商,其所占契約金額比率應大於第2成員,廠商家數上限為2家。 2. 廠商無論採單獨投標或共同投標,各成員皆應檢附納稅之證明文件。 3. 廠商無論採單獨投標或共同投標,各成員皆應檢附投標廠商聲明書。 4.投標廠商採共同投標時,共同投標廠商之成員,不得對同一採購另行提出投標文件,或為另一共同投標廠商之成員。 ...等13項規定 【詳招標文件廠商投標須知附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附加說明
一、本採購案件辦理第1次公告之第1次更正公告,更正內容詳如更正公告條文修正對照表;另預定開標地點因故調整至本公司總管理處副樓5樓教室。 二、前述預算金額及採購金額皆含加值型營業稅;不含加值型營業稅之預算金額及採購金額為新臺幣52,100,000元整。 三、本採購案採不分段開標方式辦理。 四、工作期限: (一)各項工作期限概述如下: 1.初期提案階段工作文件;開工日後30天內提送文件核定版(O版)。 2.規劃及基本設計階段工作文件;初期提案階段工作文件核定日後120天內提送文件核定版(O版)。 3.建築許可申請;規劃及基本設計階段工作文件核定日後60天內提送建造執照申請掛件證明。 4.候選智慧綠建築證書、五大管線審查申請;建造執照核准日後60天內提送申請掛件證明。 5.細部設計階段工作文件(五大管線審查送審文件及圖說、候選智慧綠建築證書申請文件及圖說除外);建造執照核准日後90天內提送文件核定版(O版)。 6.工程招標階段工作文件;建造執照核准日後120天內提送文件核定版(O版)。 7.工程招標流廢標檢討報告及後續招標整體分析計畫文件;甲方通知日20天內提送文件核定版(O版)。 (二)本案以甲方通知開工日為契約開工日,並於該日起算契約工期契約履約期限為桃園區營業處配電材料大樓新建工程取得工程結算驗收證明書核發日。 (三)工作期限天數計算原則同招標文件貳、契約條款第七條履約期限。 【詳招標文件契約條款第七條履約期限及服務範圍】 五、本採購案件公開說明會之影片網址連結為:https://www.youtube.com/watch?v=rwdiGtPEYLI 六、本採購案自公告日起三周內開放基地預約現勘: (一)預約時間: 1.111年7月13日及15日,上午10~12時。 2.111年7月19日及21日,上午10~12時。 3.111年7月27日及29日,上午10~12時。 (二)預約電話:03-3392121#2413,本公司桃園區營業處李小姐。 七、訪客進出本公司工作場所,請配合本公司相關防疫規定: (一)進入本公司總管理處大樓「須持有已施打新冠肺炎疫苗2劑以上之證明文件(如:紙本疫苗接種卡、數位疫苗證明等)」且無身體不適症狀。 (二)如無法提出疫苗施打相關證明,則須提供3日內快篩陰性或7日內PCR之實體或數位證明,經確認後始得入內。 (三)測量體溫、佩戴口罩,如體溫超過攝氏37.5度或有感冒咳嗽等症狀者,建議立即就醫,並禁止進入本公司辦公場所。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9/05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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