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16F
電子郵件信箱
d0170102@taipower.com.tw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營建處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16F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售價200元。1.電子領標請至http://web.pcc.gov.tw/下載。2.專人領購:自公告日起至105年10月3日止,先將書面圖說費繳存臺灣銀行公館分行第58110174900062號,憑繳款證明向營建處工務組換領。3.郵購:請附銀行繳款證明正本及回郵190元向營建處工務組辦理。
開標地點
10016台北市羅斯福路3段242號本公司總管理處副樓4樓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16F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聲明書與切結書正本(應蓋與標單相同印章)。(二)基本資格證明文件(與提供招標標的有關者):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工程技術顧問公司-主管機關核發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影本;技師事務所或聯合技師事務所-主管機關核發之技師執業執照影本。2.廠商納稅之證明影本: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營業稅繳款證明影本;技師事務所或聯合技師事務所-所得稅繳款證明影本。3.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影本:工程技術顧問公司-工程技術顧問全國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當年度會員證影本;技師事務所或聯合技師事務所-當年度技師公會會員證影本。4.依政府機關組織法律組成之非公司組織事業機構,依法令免申請核發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承攬或營業手冊、繳稅證明文件或加入商業團體者,參加投標時,得免繳驗該等證明文件。(三)其他文件/授權書正本。以上請詳本案招標文件廠商投標須知附件1之規定。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上述金額均含營業稅。
(2)不含營業稅之「採購金額」及「預算金額」為新臺幣211,500元。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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