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141300033 已決標公告

總管理處數位式多功能影印機租賃共59台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決標日:113/11/01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震旦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北三十一分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3,951,098
原始預算
$ 7,581,000
底價金額
$ 6,138,825
決標折數
64.36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代碼 3.13.31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51 - 辦公室及會計機器,其零件及附件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標務:周小姐(02-23667702)、內容:吳先生(02-23668436)
聯絡電話 (02)23667702
機關代碼 3.13.31
單位名稱 秘書處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5樓
聯絡人 標務:周小姐(02-23667702)、內容:吳先生(02-23668436)
聯絡電話 (02)23667702
傳真號碼 (02)33652900
電子郵件信箱 u013110@taipower.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租賃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契約有效期間得視業務需要,依原契約條件及單價增加影印機台數以5台為限(不限黑白或彩色)。2.若實際總印量超出預估總印量,在履約期間內得允許向廠商增加採購。3.履約期滿後,在機關新約尚未簽訂完成時,廠商得繼續履行原約各項條款至新約簽訂為止,惟最長以3個月為限。4.以上擴充權利採購金額以契約總價(不含加值型營業稅)25%為限。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11/0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5樓秘書處總務組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費提供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11/15 10:00
開標時間 113/11/15 14:00
開標地點 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副樓四樓開標室一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300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秘書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0141300033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5樓秘書處總務組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4年1月1日至115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使用本公司參照工程會版本頒定之標準契約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財物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押標金特別注意事項***** *以電匯或線上方式繳納押標金,申請押標金發還需行政作業時間,請廠商自 行衡量作業時間。
掛號郵寄退還押標金票據切結書 ,以加速押標金票據退還作業。 1. 上述金額均含5%營業稅,本案不含營業稅之採購金額:新臺幣9,025,000元/不含營業稅預算金額:新臺幣7,220,000元。 2. 投標廠商標(報)價應未稅,決標金額以得標廠商未稅標(報)價作為決標金 額;支付貨款時另加計「加值型營業稅」。已公開未稅預算/未稅底價金額之標案,廠商無論是否為依法令規定免徵營業稅之投標廠商,其不含營業稅標價或報價金額超過未稅預算/未稅底價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3. 押標金未於投標截止期限前繳納,或繳納金額不足,或未依規定繳納者,為不合格標。 4. 標封內未附招標文件所規定之資格證明文件,或經審查結果證件內容不符,或時效已過等不合規定,或投標廠商名稱與證照不符者,投標文件無效。 5. 廠商投標標價清單之標價字跡模糊不能辨識,或修改處未簽名或蓋章者,投標文件無效。 6. 投標廠商負責人得親自或授權人員參加採購案有關會議,被授權人員參加會議簽署有關文件時,應提出「出席代表授權書」或蓋用原投標之章。 7. 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價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8.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之廠商僅有1家或議價方式辦理,其標價超過底價,經洽該廠商減價,其減價次數不得逾3次。洽減結果廠商書面表示減至底價,或照底價再減若干數額者,本機關應予接受,並決標予該廠商。 9.本機關審查廠商投標文件時,發現其內容不明確、不一致或明顯打字或書寫錯誤情形者,得通知投標廠商提出說明,以確認其正確之內容。如係明顯打字或書寫錯誤且與標價無關者,得允許廠商更正 10. 投標廠商應詳閱本案投標須知,以免導致投標文件不合格或無效,影響自 身權益。 9. 招標機關廉政熱線02-23667364。 10. 投標廠商如對本案規範內容有疑問,請洽詢台電秘書處吳先生、電話: 02-23668436。標務相關請洽詢秘書處總務組周小姐,02-23667702。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31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標務:周小姐(02-23667702)、內容:吳先生(02-23668436)
聯絡電話
(02)23667702
機關代碼
3.13.31
單位名稱
秘書處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5樓
聯絡人
標務:周小姐(02-23667702)、內容:吳先生(02-23668436)
聯絡電話
(02)23667702
傳真號碼
(02)33652900
電子郵件信箱
u013110@taipower.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契約有效期間得視業務需要,依原契約條件及單價增加影印機台數以5台為限(不限黑白或彩色)。2.若實際總印量超出預估總印量,在履約期間內得允許向廠商增加採購。3.履約期滿後,在機關新約尚未簽訂完成時,廠商得繼續履行原約各項條款至新約簽訂為止,惟最長以3個月為限。4.以上擴充權利採購金額以契約總價(不含加值型營業稅)25%為限。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11/0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5樓秘書處總務組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費提供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11/15 10:00
開標時間
113/11/15 14:00
開標地點
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副樓四樓開標室一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300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秘書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0141300033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5樓秘書處總務組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4年1月1日至115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使用本公司參照工程會版本頒定之標準契約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財物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押標金特別注意事項***** *以電匯或線上方式繳納押標金,申請押標金發還需行政作業時間,請廠商自 行衡量作業時間。
掛號郵寄退還押標金票據切結書
,以加速押標金票據退還作業。 1. 上述金額均含5%營業稅,本案不含營業稅之採購金額:新臺幣9,025,000元/不含營業稅預算金額:新臺幣7,220,000元。 2. 投標廠商標(報)價應未稅,決標金額以得標廠商未稅標(報)價作為決標金 額;支付貨款時另加計「加值型營業稅」。已公開未稅預算/未稅底價金額之標案,廠商無論是否為依法令規定免徵營業稅之投標廠商,其不含營業稅標價或報價金額超過未稅預算/未稅底價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3. 押標金未於投標截止期限前繳納,或繳納金額不足,或未依規定繳納者,為不合格標。 4. 標封內未附招標文件所規定之資格證明文件,或經審查結果證件內容不符,或時效已過等不合規定,或投標廠商名稱與證照不符者,投標文件無效。 5. 廠商投標標價清單之標價字跡模糊不能辨識,或修改處未簽名或蓋章者,投標文件無效。 6. 投標廠商負責人得親自或授權人員參加採購案有關會議,被授權人員參加會議簽署有關文件時,應提出「出席代表授權書」或蓋用原投標之章。 7. 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價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8.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之廠商僅有1家或議價方式辦理,其標價超過底價,經洽該廠商減價,其減價次數不得逾3次。洽減結果廠商書面表示減至底價,或照底價再減若干數額者,本機關應予接受,並決標予該廠商。 9.本機關審查廠商投標文件時,發現其內容不明確、不一致或明顯打字或書寫錯誤情形者,得通知投標廠商提出說明,以確認其正確之內容。如係明顯打字或書寫錯誤且與標價無關者,得允許廠商更正 10. 投標廠商應詳閱本案投標須知,以免導致投標文件不合格或無效,影響自 身權益。 9. 招標機關廉政熱線02-23667364。 10. 投標廠商如對本案規範內容有疑問,請洽詢台電秘書處吳先生、電話: 02-23668436。標務相關請洽詢秘書處總務組周小姐,02-23667702。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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