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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務:周小姐(02-23667702)、規範:張先生(02-23666394)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5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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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郵件信箱
u013110@taipower.com.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5樓秘書處總務組
開標地點
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台電總管理處5樓501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5樓秘書處總務組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使用本公司參照工程會範本訂定之財物採購標準契約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財物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其營業登記項目包含《J101040廢棄物處理業》。(此等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注意:依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2)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繳稅證明。【詳財物採購投標須知4.7.1】(※暫停營業廠商不得參與投標)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押標金特別注意事項*****
*以電匯或線上方式繳納押標金,申請押標金發還需行政作業時間,請廠商自行衡量作業時間。
*以票據方式繳納押標金,若不克親自前來開標現場領回押標金票據,建議可於標封內付
掛號郵寄退還押標金票據切結書
,以加速押標金票據退還作業。
*****其他附加說明*****
1. 上述金額均含5%營業稅,本案不含營業稅之採購金額:新臺幣1,399,333元/不含營業稅預算金額:新臺幣1,399,333元。
2.投標廠商標(報)價應未稅,決標金額以得標廠商未稅標(報)價作為決標金額;支付貨款時另加計「加值型營業稅」。已公開未稅預算/未稅底價金額之標案,廠商無論是否為依法令規定免徵營業稅之投標廠商,其不含營業稅標價或報價金額超過未稅預算/未稅底價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3. 押標金未於投標截止期限前繳納,或繳納金額不足,或未依規定繳納者,為不合格標。
4. 標封內未附招標文件所規定之資格證明文件,或經審查結果證件內容不符,或時效已過等不合規定,或投標廠商名稱與證照不符者,投標文件無效。
5. 廠商投標標價清單之標價字跡模糊不能辨識,或修改處未簽名或蓋章者,投標文件無效。
6. 投標廠商負責人得親自或授權人員參加採購案有關會議,被授權人員參加會議簽署有關文件時,應提出「出席代表授權書」或蓋用原投標之章。
7. 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價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8. 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之廠商僅有1家或議價方式辦理,其標價超過底價,經洽該廠商減價,其減價次數不得逾3次。洽減結果廠商書面表示減至底價,或照底價再減若干數額者,本機關應予接受,並決標予該廠商。
9. 本機關審查廠商投標文件時,發現其內容不明確、不一致或明顯打字或書寫錯誤情形者,得通知投標廠商提出說明,以確認其正確之內容。如係明顯打字或書寫錯誤且與標價無關者,得允許廠商更正。
10. 廠商之服務建議書或企劃書於評選項目所報內容,除招標文件已載明為無效標或不合標者,不納入為評選/審查/評審對象外,該不符合招標文件所載之情形,由評選/審查/評審委員會(或小組),就各評選/審查/評審項目或子項不符合之情形,酌予扣分或評比較低之分數或名次,非屬不合格標。
11. 本案投標廠商切結書未提出者仍為合格,惟應於簽約前補正。
12. 投標廠商應詳閱本案投標須知,以免導致投標文件不合格或無效,影響自身權益。
13. 招標機關廉政熱線02-23667364。
14. 投標廠商如對本案規範內容有疑問,請洽詢台電秘書處張先生,02-23666394。標務相關請洽詢秘書處總務組周小姐,02-23667702。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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