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141200023 已決標公告

秘書處檔案及文物庫房搬遷與上架委託服務勞務採購案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決標日:112/07/21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安全包裝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295,175
原始預算
$ 1,403,588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92.28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代碼 3.13.31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79 - 其他商業服務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聯絡人 標務:周小姐(02-23666365)、規範:吳課長(02-236665066)
聯絡電話 (02)23666365
機關代碼 3.13.31
單位名稱 秘書處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5樓
聯絡人 標務:周小姐(02-23666365)、規範:吳課長(02-236665066)
聯絡電話 (02)23666365
傳真號碼 (02)33652900
電子郵件信箱 u013110@taipower.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2/07/2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5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費提供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8/02 10:00
開標時間 112/08/02 14:0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主樓5樓501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依需求部門規劃並奉核定有收取之必要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5樓秘書處總務組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次日起至112年10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廠商納稅之證明。※暫停營業廠商不得參與投標 3. ※詳細投標資格請詳閱本案投標須知六十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上述金額均含5%營業稅,本案不含營業稅之採購金額:新臺幣133萬6,750元/不含營業稅預算金額: 新臺幣133萬6,750元。廠商投標標價清單之總標價金額超過預算金額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2.除基本資格文件外,廠商需提出:1.投標廠商聲明書2.投標標價清單一式9份(投標廠商須填妥並簽章,其中8份裝訂於服務建議書內)3.服務建議書1式8份4.投標廠商切結書5.出席代表授權書。 3.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價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4.投標文件經審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者,始得為協商及評審之對象。評審小組以書面審查進行評分,廠商不必簡報。符合本案招標文件規定之廠商,本機關必要時得通知前來說明。評審結果符合需要廠商為1家者,以議價方式辦理;符合需要廠商在2家以上者,以依序議價方式辦理(詳評審須知)。 5. 無論檔案或文物,其總數量應以現場實際須搬遷數量為準,若有必要,可於投標前至現場勘估。為使廠商瞭解本公司2地庫房現況與搬運數量等實際情形,本案於等標期內開放投標廠商現場實地勘查,請廠商電洽本公司秘書處承辦人員(吳課長宣儀,連絡電話:02-23665066)預約實際現勘日期及時間。 6.招標機關廉政熱線:02-23667364/招標機關廉政電子信箱:d05703@taipower.com.tw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2/08/02 10: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31
聯絡人
標務:周小姐(02-23666365)、規範:吳課長(02-236665066)
聯絡電話
(02)23666365
機關代碼
3.13.31
單位名稱
秘書處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5樓
聯絡人
標務:周小姐(02-23666365)、規範:吳課長(02-236665066)
聯絡電話
(02)23666365
傳真號碼
(02)33652900
電子郵件信箱
u013110@taipower.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2/07/2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5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費提供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8/02 10:00
開標時間
112/08/02 14:0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主樓5樓501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依需求部門規劃並奉核定有收取之必要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5樓秘書處總務組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次日起至112年10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廠商納稅之證明。※暫停營業廠商不得參與投標 3. ※詳細投標資格請詳閱本案投標須知六十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上述金額均含5%營業稅,本案不含營業稅之採購金額:新臺幣133萬6,750元/不含營業稅預算金額: 新臺幣133萬6,750元。廠商投標標價清單之總標價金額超過預算金額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2.除基本資格文件外,廠商需提出:1.投標廠商聲明書2.投標標價清單一式9份(投標廠商須填妥並簽章,其中8份裝訂於服務建議書內)3.服務建議書1式8份4.投標廠商切結書5.出席代表授權書。 3.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價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4.投標文件經審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者,始得為協商及評審之對象。評審小組以書面審查進行評分,廠商不必簡報。符合本案招標文件規定之廠商,本機關必要時得通知前來說明。評審結果符合需要廠商為1家者,以議價方式辦理;符合需要廠商在2家以上者,以依序議價方式辦理(詳評審須知)。 5. 無論檔案或文物,其總數量應以現場實際須搬遷數量為準,若有必要,可於投標前至現場勘估。為使廠商瞭解本公司2地庫房現況與搬運數量等實際情形,本案於等標期內開放投標廠商現場實地勘查,請廠商電洽本公司秘書處承辦人員(吳課長宣儀,連絡電話:02-23665066)預約實際現勘日期及時間。 6.招標機關廉政熱線:02-23667364/招標機關廉政電子信箱:d05703@taipower.com.tw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2/08/02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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