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絡人
標務:周小姐(02-23666365)、規範:吳課長(02-236665066)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5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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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務:周小姐(02-23666365)、規範:吳課長(02-236665066)
電子郵件信箱
u013110@taipower.com.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5樓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主樓5樓501會議室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依需求部門規劃並奉核定有收取之必要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5樓秘書處總務組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廠商納稅之證明。※暫停營業廠商不得參與投標
3. ※詳細投標資格請詳閱本案投標須知六十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上述金額均含5%營業稅,本案不含營業稅之採購金額:新臺幣133萬6,750元/不含營業稅預算金額: 新臺幣133萬6,750元。廠商投標標價清單之總標價金額超過預算金額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2.除基本資格文件外,廠商需提出:1.投標廠商聲明書2.投標標價清單一式9份(投標廠商須填妥並簽章,其中8份裝訂於服務建議書內)3.服務建議書1式8份4.投標廠商切結書5.出席代表授權書。
3.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價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4.投標文件經審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者,始得為協商及評審之對象。評審小組以書面審查進行評分,廠商不必簡報。符合本案招標文件規定之廠商,本機關必要時得通知前來說明。評審結果符合需要廠商為1家者,以議價方式辦理;符合需要廠商在2家以上者,以依序議價方式辦理(詳評審須知)。
5. 無論檔案或文物,其總數量應以現場實際須搬遷數量為準,若有必要,可於投標前至現場勘估。為使廠商瞭解本公司2地庫房現況與搬運數量等實際情形,本案於等標期內開放投標廠商現場實地勘查,請廠商電洽本公司秘書處承辦人員(吳課長宣儀,連絡電話:02-23665066)預約實際現勘日期及時間。
6.招標機關廉政熱線:02-23667364/招標機關廉政電子信箱:d05703@taipower.com.tw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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