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5樓
電子郵件信箱
u274884@taipower.com.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契約到期後在甲方新約尚未簽訂完成時,乙方應繼續履行原約各項條款至新約簽訂完成為止(以壹個月為限),甲方並按原契約金額付款。
2.本案如未來有契約變更之需求,其增加金額以13個月預算金額之3%為限,履約標的數量有增減時,履約期限得由雙方視實際需要議定增減之。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5樓秘書處保管組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臺幣100元整,請繳存至台灣銀行公館分行58110144900069號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副樓4樓開標一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2/08/21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經需求部門評估後,並奉核准,認為有收取之必要。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經需求部門評估後,並奉核准,認為有收取之必要。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5樓秘書處保管組
履約期限
自112年9月1日至113年8月31日止,契約到期後在甲方新約尚未簽訂完成時,乙方應繼續履行原約各項條款至新約簽訂完成為止(以壹個月為限),甲方並按原契約金額付款。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依本公司訂定之標準契約範本辦理。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營業項目為E602011冷凍空調工程業及E501011自來水管承裝商及E603040消防安全設備安裝工程業之營業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且須加入臺灣區冷凍空調工程工業同業公會並持有會員證(無限定營業項目者免填)。
2.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營業稅繳稅證明。
3.廠商信用之證明。如最近一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4.履約前將工作人員之專業證照(書)及工作證明影本送交機關審核。廠商派駐機關之工作人員(共14名)資格如下:
(1)8名人員具冷凍空調裝修技術士證照(丙級以上)。
(2)6名人員具自來水管配管技術士證照或室內配線技術士證照(丙級以上)。
(3)1名人員同時具消防設備士證照。
(4)1名人員同時具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員技術士證照(乙級以上)。
(5)1名人員同時具缺氧作業主管訓練結業證書。
(6)1名人員同時具急救人員訓練結業證書。
(7)14名皆為全職人員,不得再至其他處所兼職或為工讀生。
(8)1名人員為領班,具空調或水電維護5年以上之工作證明。
(9)1名人員為副領班,具空調或水電維護3年以上之工作證明。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履約前將工作人員之專業證照(書)及工作證明影本送交機關審核。廠商派駐機關之工作人員(共14名)資格如下:
(1)8名人員具冷凍空調裝修技術士證照(丙級以上)。
(2)6名人員具自來水管配管技術士證照或室內配線技術士證照(丙級以上)。
(3)1名人員同時具消防設備士證照。
(4)1名人員同時具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員技術士證照(乙級以上)。
(5)1名人員同時具缺氧作業主管訓練結業證書。
(6)1名人員同時具急救人員訓練結業證書。
(7)14名皆為全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如最近一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投標廠商應依下列方式之一領取本工程之招標文件:
一、欲採電子領標者,請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領取。
二、欲採專人領購者,先將書面圖說費繳存至臺灣銀行公館分行58110144900069號,憑繳款證明在辦公時間向圖說秘書處保管組換領書面圖說,經本公司收訖「臺灣銀行公館分行繳款證明」並核與規定相符後,開立統一發票、書面圖說給購買人。
〔其他〕:
1.本案公告之預算金額包含營業稅在內。
2.本案採購金額為新台幣14,327,747元(不含營業稅)、 預算金額為新台幣12,840,400元(不含營業稅)。
3.有關現場勘查及其他疑問,請電(02)23666379工務組機械課。
4.台電公司廉政熱線:(02)23667364,廉政電子郵箱:d05703@taipower.com.tw。
5.發包單位政風電話:(02)23668630,電子郵箱:u703239@taipower.com.tw。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