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141200012 已決標公告

總管理處病媒防治工作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決標日:112/05/18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愛潔客消毒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07,900
原始預算
$ 546,000
底價金額
$ 399,840
決標折數
52.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代碼 3.13.31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74 - 建築物清潔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杜振榕
聯絡電話 (02)23667702
機關代碼 3.13.31
單位名稱 秘書處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5樓
聯絡人 杜振榕
聯絡電話 (02)23667702
傳真號碼 (02)33652900
電子郵件信箱 u966364@taipower.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契約期滿前3個月,得標廠商得函請機關依原約原條件以換文方式續約1年;惟本公司得視廠商履約情形評估是否同意續約。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2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公告日 112/05/18
原公告日 112/05/0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5樓秘書處總務組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費索取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2/05/25 10:00
開標時間 112/05/25 14:00
開標地點 台北市羅斯福路三段242號總管理處副樓四樓開標室一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20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秘書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2/07/24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依需求部門規劃並奉核定有收取之必要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依需求部門規劃並奉核定有收取之必要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5樓秘書處總務組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112年6月1日至113年5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其營業項目須登記有病媒防治業(J101020),並領有病媒防治業許可執照(此等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營業稅繳稅證明: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繳稅證明。(請詳閱本案投標須知六十四)※暫停營業廠商不得參與投標 3.依法令免申請核發本項基本資格證明文件之廠商參與投標,應附免繳之相關證明文件。【依法免繳納營業稅或綜合所得稅者,應繳交核定通知書影本。】 4.廠商或其受僱人從業人員具有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人員(至少)1名(含回流教育訓練或在職教育訓練紀錄)。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廠商或其受僱人從業人員具有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人員(至少)1名(含回流教育訓練或在職教育訓練紀錄)。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招標機關廉政熱線:02-23668630或02-23667364/招標機關廉政電子信箱:d05703@taipower.com.tw 2.投標廠商如對本案規範說明書內容有疑問,請洽詢台電秘書處樓管組張先生、電話: 02-23666394。標務相關請洽詢秘書處總務組杜先生,02-23667702 3.本案不含營業稅之採購金額:新臺幣1,040,000元/不含營業稅預算金額: 新臺幣520,000元。 4.本案原訂112年5月17日截止投標及開標,因投標須知第六十四條刪除「廠商應取得登記有案廢棄物處理、清除機構或公司承諾同意書暨廢棄物清除許可證明文件」項目及「廠商投標標價清單」移除藥品說明欄位等變更事項,特此延長等標期至112年5月22日截止投標及開標。 5.本案第二次更正公告,修訂工作契約第十一條第一項保險種類選項及第二項第三款保險期間更正為自112年6月9日起至契約所定履約期限之日止,特此再延長等標期至112年5月25日截止投標及開標。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31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杜振榕
聯絡電話
(02)23667702
機關代碼
3.13.31
單位名稱
秘書處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5樓
聯絡人
杜振榕
聯絡電話
(02)23667702
傳真號碼
(02)33652900
電子郵件信箱
u966364@taipower.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契約期滿前3個月,得標廠商得函請機關依原約原條件以換文方式續約1年;惟本公司得視廠商履約情形評估是否同意續約。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2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公告日
112/05/18
原公告日
112/05/0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5樓秘書處總務組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費索取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2/05/25 10:00
開標時間
112/05/25 14:00
開標地點
台北市羅斯福路三段242號總管理處副樓四樓開標室一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20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秘書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2/07/24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依需求部門規劃並奉核定有收取之必要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依需求部門規劃並奉核定有收取之必要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5樓秘書處總務組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112年6月1日至113年5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其營業項目須登記有病媒防治業(J101020),並領有病媒防治業許可執照(此等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營業稅繳稅證明: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繳稅證明。(請詳閱本案投標須知六十四)※暫停營業廠商不得參與投標 3.依法令免申請核發本項基本資格證明文件之廠商參與投標,應附免繳之相關證明文件。【依法免繳納營業稅或綜合所得稅者,應繳交核定通知書影本。】 4.廠商或其受僱人從業人員具有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人員(至少)1名(含回流教育訓練或在職教育訓練紀錄)。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廠商或其受僱人從業人員具有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人員(至少)1名(含回流教育訓練或在職教育訓練紀錄)。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招標機關廉政熱線:02-23668630或02-23667364/招標機關廉政電子信箱:d05703@taipower.com.tw 2.投標廠商如對本案規範說明書內容有疑問,請洽詢台電秘書處樓管組張先生、電話: 02-23666394。標務相關請洽詢秘書處總務組杜先生,02-23667702 3.本案不含營業稅之採購金額:新臺幣1,040,000元/不含營業稅預算金額: 新臺幣520,000元。 4.本案原訂112年5月17日截止投標及開標,因投標須知第六十四條刪除「廠商應取得登記有案廢棄物處理、清除機構或公司承諾同意書暨廢棄物清除許可證明文件」項目及「廠商投標標價清單」移除藥品說明欄位等變更事項,特此延長等標期至112年5月22日截止投標及開標。 5.本案第二次更正公告,修訂工作契約第十一條第一項保險種類選項及第二項第三款保險期間更正為自112年6月9日起至契約所定履約期限之日止,特此再延長等標期至112年5月25日截止投標及開標。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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