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5樓
電子郵件信箱
u013110@taipower.com.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契約有效期間得視業務需要,依原契約條件及單價增加影印機台數以5台為限(不限黑白或彩色)。
2.若實際總印量超出預估總印量,在履約期間內得允許向乙方增加採購。
3.履約期滿後,在甲方新約尚未簽訂完成時,乙方應繼續履行原約各項條款至新約簽訂為止,惟最長以3個月為限。
4.以上擴充權利採購金額以契約總價(不含加值型營業稅)25%為限,金額為含稅新臺幣246萬150元,未稅為234萬3,000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5樓秘書處總務組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副樓1樓103開標室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1/10/01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5樓秘書處總務組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使用本公司參照工程會版本頒定之標準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詳細投標資格請詳閱本案投標須知。
附加說明
一、本案招標文件主要更正內容為(詳細更正內容請詳閱整份招標文件):
1. 修正租賃規格表及投標廠商規格審查表。
2. 刪除耗材環保標章認證字樣。
3. 修正驗收請款作業規定之保養紀錄表內容。
4. 修訂部分誤植或漏列文字。
二、招標機關廉政熱線:02-23668630或02-23667364/招標機關廉政電子信箱:d05703@taipower.com.tw。
三、投標廠商如對本案規範說明書內容有疑問,請洽詢台電秘書處文書組楊小姐、電話: 02-23666330。標務相關請洽詢秘書處總務組周小姐,02-23667702。
四、上述金額均含5%營業稅,本案不含營業稅之採購金額:新臺幣1,171萬5,000元/不含營業稅預算金額: 新臺幣937萬2,000元。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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