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5樓
電子郵件信箱
u376867@taipower.com.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5樓秘書處總務組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總管理處5樓501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5樓秘書處總務組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起10天內提施作說明書佈置品111年2月28日前拆除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使用本公司參照工程會版本頒定之標準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
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此等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廠商納稅之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影本。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影本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影本。投標廠商非營業稅之納稅義務人者,應提上年度所得稅繳稅證明文件影本。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新設立之廠商得於投標文件內敘明其情形,免繳有關所得稅繳稅證明。(※暫停營業廠商不得參與投標)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除基本資格文件外,廠商需提出:1.投標廠商聲明書2.投標標價清單一式9份(投標廠商須填妥並簽章,其中8份裝訂於企劃書內)3.企劃書1式8份4.切結書5.出席代表授權書。
2.標案內容洽詢:郭家祥先生 聯絡電話 : (02)2366-6393/(02)2366-6396
3.本案不含營業稅之採購金額與預算金額為新臺幣57萬元。
4.招標機關廉政熱線:02-23666321或02-23667364/招標機關廉政電子信箱:d05703@taipower.com.tw
5.評審結果合格之廠商,後續依優勝序位另行通知辦理議價。
**疫情期間,投標廠商如到場開標,並請配合實聯制及全程配戴口罩等防疫措施**
110.10.27更正投標須知/6.預算金額(不含營業稅):新臺幣570,000元/預算金額(含營業稅) :新臺幣598,500元.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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